从制度自信到制度文明

从制度自信到制度文明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核心价值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提出要“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以多种方式和途径贯彻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思想精髓,构建公正、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

制度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这一方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另一方面为缔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明注入了新动能。

坚定制度自信源自制度的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是党和人民近一个世纪奋斗和创造的重大成就。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它形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又有所区别于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和坚守,就是坚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持续改革所建立的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法律体系和各项具体体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自觉敬畏制度、遵从制度、捍卫制度,其根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5周年讲话中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科学理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验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价值;当今中国政局的稳定和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始终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诉求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蕴含的内在优势,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根源。

缔造制度文明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归依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形成制度文化,缔造制度文明。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构建一套优良的社会治理制度,既约束非法违规行为,又鼓励遵章守法言行,形成文明的制度体系,凝聚、维护与弘扬良好社会风气,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制度文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反映和体现了领导集体对国家治理的艺术和技巧的成熟程度,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呈现出来的健康、稳定、高效、优质运转的一种状态,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和体现。实现制度文明,有赖于社会现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整体水平的提高,有赖于社会全体成员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的提升,有赖于社会制度、观念制度价值的强化。从具体内容来看,制度文明依据制度类别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政治文明、经济模式、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都是其组成内容。政治文明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治制度的进步状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治理的最根本体现。当然,制度文明与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一样,具有阶段性的内容和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要不断地进行更替与发展。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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