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桂:衡量中国传统文化“优秀”的标准

李宗桂:衡量中国传统文化“优秀”的标准

自1980年代文化研究热潮兴起以来,学术界对于“文化评价的标准”有过认真的探讨。大致说来,提出的主要标准有:其一,政治标准、科学标准、艺术标准的统一。政治标准是求善,科学标准是求真,艺术标准是求美,三者结合是真善美的统一。其二,艺术标准与道德标准。其三,生产力标准。其四,以人的解放程度为标准。显而易见,这里的“文化评价的基本标准”论者具有清醒的价值尺度意识,显示了文化研究中的理性精神。但值得注意的是,论者讨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评价的标准”,既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评价标准”,更不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评价标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缺陷。当然,“文化评价的基本标准”论者们所提出的这些标准,本质上蕴含着“优秀”的价值指向。不过,从近些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理论需求和实践运用的层面看,上述评价标准显然需要进一步的拓展和升华。我认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评价标准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适应时代需求,推动社会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优秀传统,是经世致用。经世致用不是为了盲目呼应往古的回声,也不是为了制造不切实际的虚幻的未来,而是立足当下,为治国理政提供资源,为社会发展创造条件,为个人安身立命提供精神家园,从而直接或间接推动社会发展,因而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从其产生的时候起,就带有鲜明的现实性和实践性。先秦诸子“皆起于救世之弊”,诸子思想观点的表征往往是“言治乱之事”,而儒、道、墨、法、名、阴阳诸家的价值追求是“务为治”。白居易在其《与元九书》中自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些,都反映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视现实、关注时代需求、旨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特点。

从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的历程看,一种思想理论,一个学派,一个制度,它的存在和发展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否则就难以为继;必须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否则同样难以为继。秦汉以降,作为学派的墨家不复存在;隋唐科举制度兴起以后,汉代的荐举贤良方正之士、魏晋的九品中正制的人才选拔制度自然消歇;辛亥革命以后,随着社会制度的革命性变革和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科举制随之寿终正寝。方其兴也,顺应时势,有益于社会发展。世易时移,则成为了束缚社会发展的桎梏,为历史所抛弃。

因此,任何一种理论,任何一种文化,衡量其优秀与否的标准之一,是看其能否适应时代需要、推动社会发展。能够适应时代需要、推动社会发展的,便是优秀的;反之,便是落后的甚至是腐朽污糟的。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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