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让每个老人都“老有所养”

【十九大·理论新视野】让每个老人都“老有所养”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节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又称重九节、登高节、女儿节、茱萸节、菊花节等,作为我国传统节日,各地不但有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的习俗,更有寓意长久长寿,赋予了敬老和孝心的内涵。随着时代变迁,1988年我国政府将农历九月初九正式定为“老人节”,旨在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据全国老龄办最新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6.7%;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老年人能不能“老有所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折射着社会的问题,我国自古有孝老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对养老高度重视,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为“老有所养”提供了法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对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刚刚闭幕的十九大,把“老有所养”明确写进报告里,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将“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可以预见,未来5年,我国老龄工作将得到空前发展,“老有所养”将绘出“美丽中国”的幸福愿景。

有德必有孝、有孝必有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百善孝为先”“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老人曾对社会做过贡献,又为子女操劳终生,进入老年理应得到社会和子女的尊敬、关心和照顾。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孝老的家庭是幸福和谐的家庭。

爱老助老不仅是一个家庭传承的家风,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还要大力发展敬老、养老事业,为老人营造更幸福的晚年生活,让所有的老人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孝亲敬老在社会上蔚然成风。

新时代,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晚年生活如晚霞满天,绚丽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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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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