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等

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等

摘要:在中国文化里,对于平等的呼唤,有社会宏观层面的制度平等,有个人实际层面的人格平等,更有生命自然层面的众生平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二个价值取向,是平等。

(一)社会平等

我们今天在强调要构建一个平等的社会,而这样的追求,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开始了:

中国的儒家,目睹了道义失衡的礼崩乐坏,于是提出“天下大同”的设想,期望人们能生活在一个大道为公、不生是非的大同社会;中国的道家,感受着欲望无度的邦国纷争,于是提出“小国寡民”的想法,盼望人们能生活在一个朴素安宁、不受干扰的清静社会;中国的法家,忧虑着权贵横行的法外特权,于是提出“刑无等级”的制度,呼吁人们能生活在一个刑罚统一、法度严明的秩序社会;中国的墨家,不满于弱肉强食的争霸交战,于是提出“兼爱非攻”的主张,渴望人们能生活在一个爱无等差、战无不义的和平社会。

中国文化里各家的思想者,他们以不同的表达,传达着对于实现社会平等、社会和谐、社会美好的同样期待。虽然从每个人的客观条件上来讲,人注定是生而不平等的,但他们希望在人的生存中,社会能给予民众以相对平等的生存空间,可以让所有人不论是贫是富都安居乐业、让所有人无论是强是弱都不受欺凌。

正因为人们生而不平等,所以才格外要求社会的平等,来弥合先天的差异、来均衡各方的不对等。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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