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2)

生态兴则文明兴(2)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依法办事,为环保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中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一处表达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生态文明”“美丽”等新表述,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普通百姓守住绿水青山、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宪法保证。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宪法中明确强调“生态文明”,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生态环境法治包括环境立法、环境行政、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和法律环境监督等内容。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呼应,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法治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无论政府、企业还是公民,都要依宪依法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敢于同损害生态环境行为作坚决斗争。如此,生态环境建设就能一路向前,美丽中国就会在我们手中实现。

以德化人,用“美好心灵”创造“美丽中国”。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向来主张在两个方面同时着力:一曰正刑罚,二曰重教化。前者以律法禁令设置红线,违令必究,枉法必惩;后者以伦理道德引领美善,“公”者褒之、“能”者擢之。二者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今天,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既要加强环保立法执法,以严刑峻法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坚决捍卫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自然根基,又要注重教化,强化人们的生态道德观,使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百姓的自觉。知行合一,是打通理念到行动的唯一路径。天下水系相连、空气一体。在环境问题上,不同地方的人虽然见不到面,却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少一点以邻为壑,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点恣意妄为,多一些自我约束;少一点破坏心态,多一些建设意识,从建设身边的绿色家园做起,从植一棵树、护一株花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积少成多、久久为功,就会带来全局性和长远性效益,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冰心有言:“宇宙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是宇宙大气中之一息。”缺乏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再现代化的城市也会失去魅力;失去清新的空气、鸟儿的歌唱,再灵动的生命也会枯萎。中国梦的美丽篇章既有畅想的妙曼舒缓,更需要时不我待的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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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天人关系,强调“天人合一”,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如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强调“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孔子主张以“仁”待人也以“仁”待物;《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宋代张载在《正蒙》中提出“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

古人根据“天人合一”的观念,还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如孟子的“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荀子的“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朱熹提到“圣贤出来抚临万物,各因其性而导之。如草木昆虫,未尝不顺其性,如取之以时,用之以节:当春生时‘不殀夭,不覆巢,不杀胎;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所以能使万物各得其所,惟是先知得天地本来生生之意”。这些都体现了古人尊重自然规律和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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