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精髓(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精髓(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发展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正如毛泽东指出的,“最忠实地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地强调这一点:“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可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最根本的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对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出了重要发展。一是把它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联系起来,强调了它的崇高性;二是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没有任何私利联系起来,强调了它的纯洁性;三是明确为人民服务的内容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调了它的全面性和现实性。

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和路线连在一起,最早出现在1928年。党的六大提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 到1929年9月,《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提到了“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同年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这一时期,毛泽东和党所使用的“群众路线”有三层意思:一是党决策之后要“经过”群众理解和同意,不能搞“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比如,在毛泽东讲到查田运动时说,不按“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二是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不能从本本出发。比如,这一时期毛泽东在多地做了多种调查,并撰写了调查研究报告,鲜明地提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三是要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这三层意思随着党的革命实践的丰富,变得越来越明确。

全民族抗战时期,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逐渐成熟。1943年,毛泽东指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就好办”,“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样一种“无限循环”与他在《实践论》中的一段话何其相似:“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显然,“从群众来,到群众去”,是毛泽东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而产生的方法论。1945年,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路线”;有了“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 两个“根本”和两个“一切”,充分说明了群众路线对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性。自此,群众路线在全党普遍地深入地推行开来,并日益完善。

1956年,党的八大进一步强调了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二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要通过加强监督和建立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以使党不脱离群众。1981年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进行了更加明确的概括:“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把群众路线同实事求是、独立自主放在一起,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到党的十三大,群众路线的内容又进一步发展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并沿用至今。其中,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从哲学意义上讲的“群众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强调的是工作方法,让群众自觉执行党的正确主张,则是要达到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群众路线。他鲜明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了重要发展。一是突出了它的实践性,在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二是突出了它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明确定位为“党的生命线”和“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三是突出了它的长期性,“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坚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之中,使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内涵,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主要内容,并将之明确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主要讲的是必然性和客观规律,着眼于论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客观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要讲的是价值观和主观能动性,着眼于论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最高表现形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主要讲的是如何实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着眼于论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方法论和实现路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就要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把为人民造福的事业推向前进。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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