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管理这一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方式应用到扶贫领域,能为我国扶贫事业增添亮丽一笔。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发挥了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精准脱贫、提高脱贫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应遵循相应的原则。扶贫项目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如: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应遵循目标导向、注重效果,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全程跟踪、创新管理,压实责任、减轻负担的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要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资金使用部门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群有更多的获得感。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扶贫项目相关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科学合理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预算一同批复;执行中要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纠偏;预算执行终了,资金使用单位要开展绩效自评,并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要依法予以公开,有利于倒逼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这样既有利于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又有利于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就是要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要围绕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系统性地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初步形成从投入到产出、效果、影响诸多方面的创新框架。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逐步扩大管理范围,使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强化全过程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等,大力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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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水碾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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