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思考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思考

经济犯罪防控体系是以预防、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为目标,整合社会各种力量,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合理配置防控资源,对经济犯罪进行有效的防范控制的专业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新要求,而对于经侦民警来说,做好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就是新形势对经侦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打击、防范、控制经济犯罪活动,已成为经侦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经济犯罪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及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犯罪也随之显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对经济犯罪防控体系建设提出新挑战。

(一)大要案增加,案值数额大。许多案件集中反映了金融监管和企业改制中暴露出来的犯罪动向,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可低估。特别是犯罪分子把金融、财税、商贸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私营企业作为侵害的主要目标,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公民财产严重受损。我县的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沐川直接办理的经济案件中,案值上千万元的就有三件。 

(二)犯罪类型呈多元化趋势,存在大量未暴露出的经济犯罪案件。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人、财、物大流通,陆续出现了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涉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种类。尤其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以来,经济活动空前活跃,又出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大量新的犯罪种类。经济犯罪逐渐向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渗透,呈多元化发展。由于部分经济犯罪没有特定侵害对象,特别是在一些行业领域内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大量经济犯罪没有暴露出来,公安机关接报和受理的经济案件只是全部案件的冰山一角。特别是相对于《新刑法》中89种经济犯罪案件,沐川县公安机关在实际办案中有很多并未触及。 

(三)犯罪手法日趋狡猾,隐蔽性、复杂性、智能化。经济犯罪分子往往以合法掩盖非法或者钻法律、法规的漏洞,或利用电脑等高科技手段作案,或勾结银行单位内部人员,设下圈套,以达到目的,使犯罪更具隐蔽性同时,经济犯罪行为人作案前一般都经过周密策划,精心设计,使用经济专业知识作案;作案中有行动步骤,有进退方案,一旦得手,赃款赃物迅即转移,到立案调查时已人去财空。此外,经济犯罪案件涉及面大,往往是跨地区,跨部门,涉及到诸多方面,增加了办案的复杂程度。特别是在建筑、家装、绿化工程等领域潜在的串通招投标等特定领域的经济案件,发现难、防范难、打击难。

(四)涉稳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以众多不特定群众为侵害对象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动向。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资金,动辄涉及成百上千的受害群体,直接产生不和谐因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类犯罪不但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而且手法多样,极具欺骗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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