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扶贫助力精准脱贫

开展法治扶贫助力精准脱贫

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必须注重树立法治思维、规范依法办事流程,依法构建社会兜底保障网络,加强农村法治环境建设,使法治扶贫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使法治扶贫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切实将扶贫开发的资金管理、相关责任、监测评价等纳入法治轨道,将农村贫困家庭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的问题依法纳入法律解决范围,从法律层面对实施主体进行强制性约束,依法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当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加强党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普法宣传,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活动。对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提高“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练掌握精准扶贫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办好法律服务热线,完善法律援助网上受理通道。派驻金融、保险行业干部,到贫困县挂职,研究依法利用金融、保险等方式助力精准扶贫。

依法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审批、划拨、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专项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进一步依法推进脱贫攻坚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使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落地;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扶贫工作领域督查巡视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公正司法,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健全落实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平安乡镇、乡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完善治安保险、邻里守望等治安防控办法,增强农村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治安防控水平,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严厉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贫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加大对农村地区邪教组织渗透打击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村民爱党、爱科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涉贫矛盾纠纷调解化解行动,重点围绕动态调整后清退户、接近贫困识别标准边缘户和涉及扶贫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域;建立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答疑解惑;做好相关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联合化解矛盾。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大力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塑造美丽宜居乡村,依法强化引导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用法治方式来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加强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覆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完善住院救助制度,探索贫困户商业保险自助补偿机制,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适当提高,对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后,剩余部分再由个人支付。

(作者系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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