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尊重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权利是人民立场的内在要求,必须在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切实践行。
尊重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权利,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开放的历程是政府向市场、社会持续放权的过程,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得以重构。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实现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转变,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不断释放,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将优化协同高效明确为改革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决把该转移的职能转移、该弱化的职能弱化、该下放的职能下放,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做到公权力运行既不越位又不错位,为个人、企业自主活动创造广阔空间。同时,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该加强的职能、整合该整合的职能、补齐该补齐的职能,把该管的事真正管住、管好、管到位。
尊重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权利,要求权利以便捷的方式和途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权力运行方式逐步实现了从“方便管理”到“方便群众”的转变,近年来深入推进的“放管服”改革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逐渐实现了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共识,主动公开信息更加积极、公开形式和载体更加多样,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好保障。进一步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盯住人民群众意见集中的痛点和堵点,大力推广“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清理奇葩证明事项”等改革措施,切实转变管理方式。要大力推进“开放政府”建设,总结这些年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的经验做法,推动将决策和执行、过程和结果最大限度向社会公开,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需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统筹网下网上两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在众声喧嚣中听到党和政府的声音,形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在网上的良性互动。
尊重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权利,要求公正执法护权。相对于公权力而言,权利是脆弱的,必须加以精心呵护。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政府要“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无数案例表明,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权利的受损。执法司法领域改革要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重要原则,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新生事物引发的矛盾问题,执法司法机关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定力。对通过民事方式能解决的问题不要采取行政手段,对通过行政手段能解决的问题不要采取刑事手段,防止制约新生事物的成长,也要防止不断推高社会治理成本。同时,对侵犯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防止不作为,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有力制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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