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领导

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求,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让党组织成为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让党员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旗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决胜的最紧要关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实效。认真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聚焦深度贫困,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高产业扶贫效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确保到年底完成剩下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特别是要把稳定增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推动重点产业扩大规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同时,要千方百计减轻群众负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切实消除农村群众致贫、返贫因素。

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好建强。继续运用好、拓展好“支部建在连队上”这一党建的优秀传统,在有条件的小学、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市等领域全面建立党组织,实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全覆盖,打造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领导核心,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使其在领导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社会治理方面真正发挥出强大的政治功能。同时,要牢牢把握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培育工程,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打造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骨干队伍。继续大力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铲除腐败以及微腐败滋生的土壤,使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以实际行动和成效维护各族人民对党的拥戴。

要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祖国的红色本色在民族地区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各民族“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加强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融入现代社会。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寺院建设管理,推动宗教的中国化进程。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重大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养,进一步夯实党在民族地区执政基础。

要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问题、贫困问题,与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是密不可分的。必须要把抓好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继续实施好扶志扶智为主的精神扶贫,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育帮扶机制,解除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的后顾之忧。特别是继续采取强力措施抓好“控辍保学”,促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类问题的根本出路,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注重质量、从容建设,当好本地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坚持不懈推进“三绿”建设,继续开展春秋两季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让绿色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永久底色。把发展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财源性工业企业,着力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培育好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点。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班学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东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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