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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且岸:不忘初心 研读经典(2)

——学习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

二、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的内在逻辑

李大钊先生虽然以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但在具体的理论表述中,更多的是使用马克思学说、唯物史观、阶级竞争说等概念。这些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中性的,既有特定的内容,又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因此,《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即:以唯物史观为基点,着力论证唯物史观在整个马克思学说中的重要价值,并围绕它展开对其他学说的分析,认定在人类思想有效果的概念中,唯物史观占优尚的位置。所以,李大钊先生用了一半篇幅来解析唯物史观也就不足为怪了。

李大钊先生认为,要使人们真正认识唯物史观的价值绝非易事,因为马克思并没有专门阐述唯物史观的著作,有关论述都是散见于其不同著述中的,给一般读者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和障碍。鉴于此,李大钊先生一方面提醒人们要多加留意马氏所持的“独特的唯物史观”,另一方面则着手以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河上肇的翻译为蓝本,专门归纳出马克思的历史观纲要,其内容主要来自《资本论》《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

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李大钊先生回顾了西方文明史上历史的唯物论者的主要论旨,还原了其发生、演变的基本历史过程,证明马克思并不是首创者,但却“持有独特的史观”。所以,从理论史的角度去看,《我的马克思主义观》还起到了还原理论史发展过程的作用。

李大钊先生将马克思这种“独特的史观”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唯物史观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即“离了他特有的史观,去考他的社会主义,简直的是不可能……社会主义的实现,离开人民本身,是万万作不到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绝大的功绩”;二是唯物史观与阶级竞争说的密切关系,即我们可以通过唯物史观来观察阶级竞争的发展;三是就理论要点而言,这一史观所揭示的是“关于人类文化的经验的说明”,即唯物史观和文化的关系。

其中,“人民”概念的出现与李大钊先生有直接的关系。我们长期以来把“人民”概念看作是一个舶来物,不是中国文化的产物。李大钊先生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第一次提出了“人民和社会主义的关系”,最早把“人民”概念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从我们今天的“初心”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理论环节,即“初心”和使命都是和人民联系在一起的。

李大钊先生提出“人民”概念,并与社会主义紧紧联系起来,是有一个过程的。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上,李大钊先生给“民”的概念赋予了更实在的内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和“民”不仅是分离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立的。李大钊先生敏锐地觉察到了,并试图对“人”和“民”的概念作出具有近代精神的文化改造。在日本留学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发表过一篇重要的文章,《民彝与政治》。在这篇文章当中,他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民彝”。中国的传统文化把“民彝”看成是一种神器,“彝”包含祭祀的意思。李大钊先生提出,“古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宗彝,今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民彝”,即赋民以权利,使“民彝”成为“吾民衡量事理之器”“民宪之基础”。“民彝”概念是李大钊先生的一个重要思想和理论创造,也为接受马克思主义、把“人民”概念和社会主义连接起来,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李大钊先生并没有把阶级竞争说看成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要素,而是把它看作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限定于“过去历史的一个应用”,因为他感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虽然两者有密切的关系,但是“马氏实把阶级的活动归在经济行程自然的变化以内”。李大钊先生认为,虽是如此说法,“终觉有些牵强矛盾的地方”,如阶级竞争的同时需不需要考虑人类的互助精神。

需要强调的是,从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发展来看,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确实存在着一种令人憎恶的“庸俗唯物主义”倾向。恩格斯曾经尖锐地批判过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家保尔·巴尔特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歪曲成为宿命论的谬说;也对有人采取教条主义态度,把唯物主义当成“套语”“标签”,鼓吹“经济唯物主义”进行过严肃的批评。同时,恩格斯自己也公开承认,在马克思主义初创时期和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为了同唯心史观作斗争,他和马克思不得不强调被他们的论敌所否定的“经济决定论原则”,着重揭示政治、思想所赖以产生、存在发展的经济根源。这样,就导致对社会意识形态的特点和相对独立性“强调的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

我们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能够发现,李大钊先生也相当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强调的不够”,指出了马克思主义本身还存在某些“偏弊”。李大钊先生特别强调,新文明的建设既要进行物质的改造,也要进行精神的改造,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这说明李大钊先生在最初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同时没有盲从,而是对马克思的学说采取了科学、认真和求实的态度,展现了其实践理性。

从总体上看,李大钊先生的重要贡献在于,从学理意义上对唯物史观作出了审慎严谨的评价,充分肯定了唯物史观的进步;把从前各自发展的三个学科,经济、法律、历史连为一体,即社会学;发现了阶级竞争的根本法则,指出了从前被误解和蔑视的经济现象在社会学中的重要性。我们通过学习《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可以看到,这篇文章集中体现了李大钊先生所特有的理性精神,其中文章的题目以“我”字当头,展现了“五四”的理性精神。

在写作《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的一年之前,李大钊先生就曾发表《强力与自由政治》一文,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立言原则。“彼西洋学者,因其所处之时势、境遇、社会各不相同,则其著书立说,以为救济矫正之者,亦不能不从之而异。吾辈立言,不察中国今日之情形,不审西洋哲人之时境,甲引丙以驳乙,乙又引丁以驳甲,盲人瞎马,梦中说梦,殊虑犯胡适之先生所谓‘奴性逻辑’之嫌,此为今日立言之大忌。”这段话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先生的实践理性,即在接受西洋学说的同时有着独立的审视和思考,完全不是“拿来主义”。因此,我们说,李大钊先生的立言原则,既是他对西方文明的基本态度,也是他的个性化追求。正是源于这种追求,他在理解马克思的学说时,能够保持自我认知的独立状态。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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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瑱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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