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农固本,国之大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类资源要素活力充分释放,拉开了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大幕。但一些农村人才流失、社会治理缺位、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依然牵动着党和政府的“神经”,成为社会的“痛点”和“难点”。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终端”,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引领”“整合”“统筹”处下功夫,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要在“引领”处下功夫。受长期以来农村单一化格局“管理、管控”方式的影响,基层党组织“管理型”的惯性制约了“服务型”功能发挥,对其他主体的引领作用优势不足,基层政府尚未摆脱“权力主导”的思维束缚,约束了乱作为、滋生了不作为,政府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有限,农村治理中农民“缺席”、自治“缺位”甚至“错位”现象普遍存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基层党组织要将功能定位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多元治理的框架;着力引领提升基层政府、自治组织的治理能力,提高农民自我治理意识,培育能切实代表农村群众利益的社会组织,打破单一化治理困境,引领形成多元化的合力,系统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要在“整合”处下功夫。当前,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活动、农民思想观念不断变化,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态势,整合基层政府、农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与农户等力量推进基层协同治理,是基层党组织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要着力提升与社会群体组织合作的能力,以强化服务功能和协同理念为导向,促进多元主体平等参与、良性互动;着力构建维护公共利益的协同治理方式,推动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实现农村社会有效治理,协同基层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协同村民自治组织明确权利责任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协同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要在“统筹”处下功夫。管理到治理,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化为政策、市场、法律、道德等多重手段体系。适应治理手段多样化的趋势,基层党组织也必须统筹行政、法律、市场、教育、道德以及现代技术等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的作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社会治理各要素的有机整合;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国梦这个总目标,不断创新教育引导的方法,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用相应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保证各治理主体的平等地位,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法治素养。(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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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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