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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志男:牢记党章党规 坚守初心使命

 

祝志男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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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7月21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逐一对照、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通知指出,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是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和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检视自我、自觉修正错误的重要措施。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今天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如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

一、强化党章意识 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一)什么是党内法规

2013年5月27日,经中央批准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可以说是党内的“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就明确地给出了党内法规的定义。即:“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不是所有党内出台的文件和政策都是党内的法规,那么党内法规具体包括哪些?《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指出,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也就是说,党内法规只有这7种名称。除了这7种以外的“通知”“意见”“通报”“决定”等,都不属于党内法规。

1.何谓党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第四条对党章作了这些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可以说,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从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开始,除党的五大外(1927年党的五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几乎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制定或对党章作出修改。现行党章是在十二大党章基础上不断修正而成的。

2.何谓准则?

对于准则,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目前,党内有3个准则。除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外,还有两部,一部是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部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看到,前面两个“准则”都是党的全会通过的,后面一个“准则”是中央以文件形式印发的。

3.何谓条例?

“条例”比较常见。党内法规中叫“中国共产党××××条例”的数量相对“准则”要多一些。那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条例”作出了规定:“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4.何谓“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四条规定:“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日趋规范

推进依规治党,前提是解决有规可依问题。因此,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6年12月13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从健全基础主干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健全部门和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高制定质量等4个方面作出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问题,是近几年才逐步凸显出来的。历史地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再由面到体的发展历程。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制定党内法规制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逐一解决一些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上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范化问题。后来,随着制度点的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一条制度线,若干条制度线纵横交织形成了一个制度平面,而若干个制度平面的联结就会形成一个立体,这就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就是说,由于早期的党内法规数量比较有限,不同党内法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问题并不突出,因此体系化问题不是主要问题。但是,党内法规制定主体越来越多,法规制度数量也越来越多。截至2017年年底,全党约有2400部党内法规,包括17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200多部中央部委党内法规、2000多部地方党内法规。特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工作驶入快车道,制订修订了7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原有中央党内法规总数的40%。2018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共印发中央党内法规74部。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法规制度调整领域越来越广,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法规规范之间的匹配性要求越来越高,组织规范、行为规范、监督保障规范各有侧重、三位一体;法规制度时间跨度越来越长,从新中国成立至今70年时间不同时期出台的“老中青少”法规并存,等等。这些使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紧迫。所以,2012年6月,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一次比较大规模的党内法规清理。在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的只有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这次党内法规清理,逐步改变了一些党内法规设置不够科学性系统性的问题。第一,党内法规中上位法规与下位法规的关系。下位法规应是上位法规的具体化,需对上位法规作更加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规定,改变下位法规的规定仍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第二,新旧党内法规重叠的问题。因为有一些过去的法规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废止和更新,影响了该法规的执行,尤其是一些暂行规定实施时间较长,仍没有转正,在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党内法规的实施。通过清理,摸清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但由于修改工作并未完成,还留待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和部署,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战略目标,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张凌洁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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