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为“窃禄人”

耻为“窃禄人”

唐末诗人杜荀鹤在《自叙》一诗中云:“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杜氏出身寒微,又生活在农民战争高潮期,对黎民疾苦有一定的了解和体察,故诗作多讽时刺世,描述国家和人民的惨痛境遇。杜荀鹤官至翰林学士,能有“怕作乾坤窃禄人”的困心衡虑,这在贪官污吏盛行的封建社会委实难能可贵。

“禄”者,俸禄也,旧时指的是官吏所得的薪水。韩非子在《奸劫弑臣》中云:“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一部封建社会的历史,充斥着大大小小“窃禄”的“奸私之臣”。

封建社会寿终正寝,并不表明“窃禄人”已绝迹。封建主义的遗绪一旦与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结合,便会源源不断地孕育出新生代的“窃禄人”。在反腐斗争中频频落马的那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吞噬公款者,均属此类。其共同特征便是:利用公权力,“蚕食”甚或“鲸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岂止是“窃禄”!如此的“窃禄人”必须严查,查出一个法办一个,因为他们都是不同程度地触犯了刑律,追究其法律责任自不待言。

在现实社会中,还有一类“窃禄人”也必须查一查。他们白拿纳税人给予的俸禄,却没能为纳税人办事谋利,相反,还乱缴“学费”,那些好大喜功者热衷于“形象工程”,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蒙受重大损失。时下,似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惩治腐败,就是要追查那些中饱私囊的“窃禄人”,而对那些乱缴“学费”的“窃禄人”,则因不入个人腰包而予以宽恕。

西汉刘向的《说苑》在谈到为官之道时,把所有的官员分为12类,列为“六正六邪”,“六邪”之首乃是“安官会禄,不务公事,此为‘庸’”。这类“庸”字号的“窃禄人”,我们平时见得还少吗?不学无术、追名逐利者有之,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者有之,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者有之,罔顾民生、只图私利者有之;优柔寡断、议而不决者有之;决而不行、搞“花架子”者有之;无功邀赏、有过推诿者有之……这些“窃禄人”手握权势却为政平庸,毫无政绩可言,可他们却心安理得、优哉游哉地“窃”下去,尸位素餐。

“庸”字号的“窃禄人”堂堂然居位,暂且先不论其个人问题,诸如能力、素养、品行等,就机制而言,可在两个环节上发力,消除庸官滋生的土壤:一是任用选拔机制,干部的任用选拔必须是德才兼备,德是干部防贪的前提,才是干部防庸的要义;二是监管考核机制,作为干部监管的一项程序,每年都须对绩效进行严格考核,能不能通过这道坎,除了表明其清廉与否,还考量着胜任与否。

减少“庸”字号的“窃禄人”,无疑是当下干部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大业,岂可让“窃禄人”仍有混迹的空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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