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为先谋振兴

产业为先谋振兴

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产业发展,是滋养农民美好生活的源头活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关于乡村振兴的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其中,《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发展什么、谁来发展、怎么扶持等内容,单列“产业发展”专章12条,为产业振兴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这充分彰显了产业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功经验的运用和发展,为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也是最为基础的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产业帮扶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带动了约三分之二的贫困人口脱贫。实践证明,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是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是产业振兴。没有产业的发展,农业农村更好发展就是空中楼阁。因此,无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首先就是要巩固好产业扶贫的成果,发挥好产业的基础支撑作用。

产业振兴,重在念好“特色”经。乡村振兴要靠产业,产业发展要有特色,要走出一条人无我有、科学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道路。当前,我国乡村产业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等问题突出,品种、品质、品牌都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立足当地特色资源选准产业,没有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发展产业。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旅则旅,如果把不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放在当地发展,就算短时间内能够带来一定效果,长此以往终会因违背自然规律而功亏一篑。这就要积极探索小而特、小而品、小而优的新发展模式,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强化创新引领,进一步升级“老字号”、开发“原字号”、培育“新字号”,打造更多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使特色产业具有规模性、不可复制性,只有这样,才有竞争优势,并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产业振兴,贵在写好“融合”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创造力、竞争力,改造提升农业农村传统发展动能,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产业兴旺提供动力支撑。紧扣产业融合发展大趋势,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多产业叠加、多领域联动、多环节增效,积极拓展乡村产业的增值增效空间。一方面,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尽快形成果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另一方面,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做足“农业+”文章,打造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区”,加快推进农业与乡村休闲旅游、农村养老服务、农村创意文化产业、农村电商等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共享经济、体验服务等新的增长点。

产业振兴,要唱响“增收”曲。产业是否振兴,最好的检验尺就是农民收入涨没涨。如果有增产没增收,有发展没效益,那就不是真正的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既要重点发展富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又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坚持农民能干的尽量让农民干,农民能参与的尽可能让农民参与,坚持把小农引入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上来,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增强农民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有产业,才会有就业,有就业才能促增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要紧紧扭住产业振兴“牛鼻子”不放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善做善成,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1/0513/1128173.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赵一頔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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