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什么

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迅速崛起。中国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主要支付手段,我国已经基本普及了扫码支付,正在走向生物支付、无感支付,这极大地提升了效率,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在肯定互联网金融的积极贡献时,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在爆发式增长背后,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着亟须解决的系统风险和行业合规等问题。

对于互联网产业,我国长期奉行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为数据产业发展创造制度空间。但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相当规模时,我国就需要认真审视其行业存在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算法黑箱掩盖金融风险、野蛮发展、进行监管套利等现象。

强化对数字技术的监管

新技术代表着产业的未来,技术可信又淡化了人们的风险意识。虽然大数据分析可以减少信用贷款等业务的误差,但互联网金融公司利用算法黑箱掩盖风险,监管机构无从判断风险程度。一旦经营困难,互联网金融公司就会人为调整算法模型,进行冒险性融资(如高息)或投资(如股票)。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发展迅速,提升政府监管成为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一般来说传统监管对象是银行、保险机构,监管内容是报表、账单等静态材料,监管部门容易发现风险。然而,互联网金融公司运用的大数据算法是动态技术,模型复杂且对外保密,监管机构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常用“这是金融技术而非金融业务”的借口来规避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与网信部门加强技术合作,建立联合监管模式;同时,与数据企业共同制定算法的行业技术标准,建立算法模型披露制度(向监管机构或投资者公开),让计算的过程透明,防止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算法作弊,人为控制算法结论。

实行穿透式监管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形式化。从产生之初,金融就是利益与风险并存。用之得当,金融就是引导资本涌向前沿产业的进步力量;用之不当,金融就是诱导公众陷入零和博弈的危险游戏。在经济高速发展之时,金融公司对未来的乐观常胜过对风险的预判,对金融系统性风险当持敬畏之心。正因为金融业是高利润和高风险行业,各国都实行较其他行业更为严厉的监管,加持互联网的金融业风险更高,监管政策应该更刚性。

互联网金融领域应当建立穿透式监管机制,打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行为。穿透式监管不只看表面信息,而要审查终端内容,防止一个投资者控制多个关联账户操纵市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假借创新之名的作弊行为,应进行实质性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监管,不能按照“报表主义”只审查其合同和账单,而要进行全链条监管,事前审查产品的开发过程,事中审查产品的运营情况,并同步审查其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对拿不准的金融创新产品,可以借鉴“沙盒监管”模式;或采用“先局部试点、再全国推广”的方法,兼顾安全与创新。真正让技术的回归技术,让金融的回归金融。

政企共同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大力拥抱互联网金融的正能量。互联网极大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因为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鲶鱼效应”,银行业实现了从“窗口预约排队”到“线上高效服务”的转型,跨行转账的升级、健康码的问世、移动支付的普及,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眼下,数字经济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核心,更是中国换道超车的契机,亦是我国大力发展的前沿产业。

实行发展型监管为产业赋能。整顿互联网金融业的目的,是为了高质量的发展。对互联网金融业,监管者应当治病救人。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问题是高速发展后的阶段性问题。政府要填补监管空白,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在发展中加强监管,监管部门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关闭停”,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型监管之路。

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当主动拥抱监管。金融行业主动向政府公开数据、报送信息,是利国、利民、利己之举。合理监管是金融业的朋友而非敌人,合理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公司最好的风控机制,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多年之后,应该向安全、普惠、高效的金融模式升级。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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