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突出一个“定”字,坚持走好特色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有力理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就要突出一个“定”字,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扎根好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突出一个“创”字,立足重点领域立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后,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并且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立法是“地基”,各项事业的推进都需要法治的有力支撑与保障,所以对于立法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要在立法上突出一个“创”字。加强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等领域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
突出一个“改”字,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回顾漫漫历史长河,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也正是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改革才能稳步推进,国家的各项工作才更规范有序,因此,完善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改革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因此,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要大胆“改”、用心“改”,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健全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宝山区科技创新开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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