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厚植土壤

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厚植土壤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明确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有着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文化事业繁荣能够引领和滋润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文化产业壮大能够巩固和促进文化事业兴旺发达。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能够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强国提供强大动力。

依托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超过16.5万亿元,文化产业资产总量增长6.2%;文化新业态行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30.3%,占比首次超过30%,有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长期以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制度优势。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把文化品质转化为发展质量,重在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发挥市场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推进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科学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要积极响应新时代大众旅游的市场化需求,注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丰富文化旅游精品供给,带动文旅产业链和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各个要素、各个环节的融合提升,推进公共文化供给和文化产业壮大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发展。

凝聚法治力量保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法律制度供给能够为文化传承发展、绵延赓续提供法制保障。近年来,为推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我国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完善了著作权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促进公共文化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通过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提供稳定可靠的法治环境。应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前进方向,从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文化市场、人才保障、科技支撑、金融财税扶持等视角上推进法律制度供给,完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制度设计,更好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全面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法治轨道上相得益彰、繁荣发展。

激发民间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的生命力在民间、在群众。近年来,贵州“村超”等创意文旅活动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体现了人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精神面貌,更传递了团结拼搏的价值观念,展现了各民族乡土风情。可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积极开展区域性、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要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增强民间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立足本土文化,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大力培育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引导群众围绕重要节假日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民俗活动,在精准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同时,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厚植土壤。

(作者:常明杰,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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