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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树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展、成效与展望(2)

(三)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

改革开放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京津唐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区阶段(1978-2004年)。由北京、天津、唐山、廊坊组成的京津唐地区是中国重要的战略经济区,交通和经济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资源丰富,与中国北方同纬度的其他地区相比,无论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政治重要性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七五”计划(1986-1990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京津冀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将京津唐地区作为开展国土整治试点地区之一,使其发展成为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这对于带动“三北”地区发展、开拓东北亚市场具有重要意义。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建设七个跨省区的经济区,其中之一就是环渤海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是中国继珠三角和长三角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之后,最具有发展潜力和最需要加快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区域。

第二个阶段是京津冀都市圈(首都经济圈)阶段(2004-2014年)。2004年,国务院要求搞好以大都市为中心的经济圈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体制创新等工作,使其在全国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根据这一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04年底和2005年初选择两个区域作为“十一五”期间区域规划的试点,京津冀就是其中之一。在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发展规划》,于2007年和2009年两次上报。这是第一次通过规划把京津冀三地联系起来,但考虑到都市圈的内涵,这次规划的范围并没有包括两市一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当时学术界就有“大北京”和“京津冀北”等提法。

2010年,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规划范围进一步拓展到两市一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并在这个基础上,将规划名称调整为《京津冀地区区域发展规划》,根据范围的调整,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划的内容,对解决首都存在的“城市病”、推动三地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提出了若干重要思路。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着手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于2014年初完成了《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个阶段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考察了天津、河北,2014年2月又考察了北京,着手布局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指出,要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京津“双城记”;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戴河主持研究河北发展问题时,又提出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全面深刻阐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推进思路和重点任务,明确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具体提出了七点要求。

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党中央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基本编制完成。经过一系列讨论、征求意见和上报审核、修改完善等工作程序后,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2019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战略部署。

2023年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明确提出了新定位:“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这一定位赋予了京津冀新的重大使命。

因此,可以这样说,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结果。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与重要意义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为载体、以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为重点、以资源要素空间统筹规划利用为主线、以构建长效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着力推进产业升级转移,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京津冀的整体定位是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是到2017年,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进展,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产业联动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积极成效,区域内发展差距趋于缩小,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新局面。

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区域,在引领和支撑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空间结构是形成“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格局。

“一核”指北京,把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作为首要任务。

“双城”指北京、天津,进一步强化京津联动,共同发挥高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轴”指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个产业发展带和城镇聚集轴,这是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体框架。

“四区”指中部核心功能区、东部滨海发展区、南部功能拓展区和西北部生态涵养区,每个功能区都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和发展重点。

“多节点”包括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及张家口、承德、廊坊、秦皇岛、沧州、邢台、衡水等节点城市,重点是提高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有序推动产业和人口聚集。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是有利于破解首都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大城市病”的路子;二是有利于完善城市群形态,优化生产力布局和空间结构,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三是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对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为全国转型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京津冀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最为突出、最为复杂,关注度最高,解决难度最大。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打破行政壁垒,构建开放的区域统一市场,建立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新体制,为推动全国区域协同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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