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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成:坚持“五统一、一开放”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4)

四、以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为保障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市场监管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最后防线”与关键支撑。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是维护市场秩序、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与保障。当前,我国市场监管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监管效能。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核心是构建“规则统一、协同高效、智能精准”的监管体系。

一是在监管规则方面,需实现“全国统一、衔接协调”。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监管规则差异,容易导致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统一监管规则,需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避免“一地一规”;加强部门间监管规则的衔接,如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规则要相互协调,杜绝“监管冲突”;同时要动态更新监管规则,根据市场发展新情况,如新业态、新模式,及时完善规则,避免“监管空白”。

二是在监管平台方面,需构建“全国一体、协同联动”。当前,我国市场监管平台存在“碎片化”问题,部门间、地区间信息不互通,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统一监管平台,需建设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平台,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数据,实现“一网统管”;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互认机制,跨区域、跨部门案件可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协作办理,避免“多头调查、重复取证”;同时要完善平台功能,如案件跟踪、数据统计、风险预警,提升监管效率。

三是在监管方式方面,需推动“综合执法、智能精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浪费监管资源。比如,多头监管、标准不一导致企业重复迎检、负担沉重,并引发合规困惑;执法权分散更造成监管重叠与空白并存,严重损害监管效能与公信力。统一监管方式,需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一方面整合分散的执法职能、统一标准流程,破除部门壁垒,另一方面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提升人员素养与能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既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合规成本,又集中资源、提升监管精准效率,营造更优营商环境;需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一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多维度市场主体信息,构建智能分析模型,实现异常经营行为的早发现、早干预,另一方面结合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实现线下场景智能巡查,显著降低人工成本与盲目性,确保标准统一执行;需推动信用监管体系优化,一方面完善作为实施精准差异化监管基础的全国统一、互联互认的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另一方面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守信者减少干预、优先支持,对失信者加强监管、联合惩戒——既能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聚焦高风险领域,也为统一监管方式提供了公平高效的制度保障,有力促进诚信市场建设。

四是在监管协同方面,需强化“央地联动、社会参与”。市场监管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多个层面,需形成协同合力。统一监管协同,需完善央地协同监管机制。中央层面负责制定规则、统筹协调,地方层面负责具体执行、日常监管,避免“监管脱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如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媒体的曝光作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赵苇监审:刘妍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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