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改革的目标和困难(2)

核心提示:我不赞成在生产环节上搞股份制,搞股份制意味着搞了一个风险投入,这个股份公司破产的话,土地就没了;发达国家即使是公益性征地在价格上也要走市场化道路;你在这个地方没有房子住,就不能成为这里合法的居民,也就不能享受这里相关社会保障,政府不应允许搞“穷租”;我国现在一些村庄、乡镇在衰落,甚至一些县都在衰落,因为没人投资,劳动力都跑到发达地区去了。

第四,《决定》对未来我国农村发展乃至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将会产生长远影响。概括地说,《决定》影响了这样一些方面。

一是有利于消除二元结构,能够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是有利于搞活农村资本市场。《决定》出来以后,我们恐怕要用比较长的时间修改一些法律。《决定》没有讲土地抵押将来能不能做,后续修改法律如果把这一点能突破,将会有利于搞活农村资本市场。

三是有利于搞规模经营,从而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这次部署的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办法有利于土地的流转,有利于降低流转的成本。

四是有利于节约土地。中央说要保护耕地,不能超越18亿亩这个红线,但过去在保护耕地方面,中央的积极性比地方大,这次中央做出这样一个新的改革决定,就会创造出另外一个积极性——农民的积极性。过去农民对保护耕地也没有很大的积极性,这次讲土地承包制要稳定,而且要长久不变。我认为,这样一个提法,就表明农民的承包权或者使用权将要变成土地财产权。一旦形成这样一个状态,这样一个法制环境,那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就不一样了,从而创造出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当然不能说地方政府在保护耕地上不主动、不积极一定有什么私利,他们也是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增加GDP,增加地方财政税收,这都可以理解。社会发展就是这么一个平衡的过程,也不能随意地去指责谁,但从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讲,18亿亩耕地是要保护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决定》意义深远。

五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但增加农民收入的这个作用,我觉得可能不是十分显著,不会说三中全会开了以后,农民收入就很快增加了,不是这样的,它只是提供一个好的制度,提高农民收入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

六是有利于政治稳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现在搞的选举存在很大争议,过去不仅在中央高层意见不是很一致,基层对这个问题的争议更大。大家观察到一个情况,至少从表面上看,好像选举引起了农村社会的动荡,或是在局部农村产生了一些麻烦。所以,有的基层干部就怀疑这个选举到底有什么意义,甚至有些人的意见还非常激烈。为什么会这样呢?选举搞不好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其实就是一个权利结构的问题,而这个权利结构又和土地利益、土地管理的政策有关系。将来把土地管理的一些分工弄明确,把农民的承包权进一步稳定、巩固,有可能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仅仅体现在公共服务上,真正做到村一级、乡镇一级政企分开。

农村社会不安定,第一位是土地问题,第二位是选举问题。我理解,就是所谓第二位的选举问题,其实还是土地问题。所以《决定》恐怕要用两三年的时间来解决产权清晰问题。产权清晰这个工作搞好的话,对农村民主政治发展肯定有好处。

《决定》发布之后,是不是有利于我们国家粮食的增产?我认为,就《决定》的一些改革措施来看:不一定!因为将来搞规模经营,规模经营的老板和一家一户的户主的行为不一样,按照我们的研究,搞企业化的经营或者商业化的生产,更看重粮食的收益、盈利,而一个农民种地的时候,他可能看重的是产量,自己赔本都可能持续生产。将来很多农民或者农场主追求的是生产单位的盈利,而不是追求产量的最大化,所以经济效率提高,粮食产量有可能下降。当然《决定》本身不可能对这个问题进行评估,那么这个问题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决定》在讲到农业投入的时候,讲到要先增加基本农田,多建设高产稳产田,如果没有这样一些措施的话,体制改革本身可能不利于粮食增产。

土地改革是一个重心,这个重心可能导致我们将来搞建设的成本增加,那么会不会影响引进外资呢?我认为,会影响的,而且这个影响是一个好事情。怎么样弥补由此产生的投资积极性的下降等问题呢?我认为,应该有一些配套措施,比如更新投资结构,在资本的利用上也要配合土地的节约化实现资本利用的节约化,用其他一些补充措施来提高资本的投资回报。

我国农村改革的目标和困难

第一个方面,如何实行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决定》对城乡经济一体化没有明确讲有几个目标,它讲了一些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手段。比如五个统筹:统筹规划管理,统筹产业发展,统筹公共建设,统筹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决定》很多地方都用了“统筹”这个词,甚至说未来改革的五大原则时,提出一个原则是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什么呢?没有讲。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难讲。作为一个研究者,我想跟大家谈一下我的看法。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城乡经济一体化?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两条。

第一,农民的收入要和城市居民的收入相当。不然的话,怎么统筹?怎么一体化?美国农民收入跟城市居民收入差不多,日本专业农民的收入超过日本白领阶层,韩国工业化发展到现在,韩国农民的收入大概占了城市居民收入的70%。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怎样呢?有人说,城乡收入差了六倍。统计数据显示是差了大概3倍多。《决定》里说,2020年农民收入要翻一番。有一些记者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个新提法、好提法。我跟他们说,严格地讲,这不是一个新提法,中央前几年确定的目标就是农民收入要增加5%,这两年已经达到6%左右。如果按照6%来增长的话,12年肯定要翻一番。但同志们想,同样的12年后,城里人的收入会怎样?按照已经过去的这五年看,农民收入增长6%,而城里人收入增长却高得多,也就是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更快,那城乡一体化该怎么弄,所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一体化,难点就在于怎样让城乡收入增幅一致。

第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于这一点,《决定》只讲了一些措施,要给农村社会投入、基础设施投入,要改善农村的公共环境,要给农村搞社会保障。那么,30年后能不能使农民跟城里人享受的公共品基本上一样呢?《决定》没有说,只说了一句话,叫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均等化。按照我对城乡统筹发展的理解,不仅基本公共服务要均等化,而且全部的公共服务都要跟城里人比较接近,局部方面可能还要比城里人好,比如人均体育设施、人均医院床位等。

收入相当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很硬的指标,做不到这两条就不能说城乡一体化。全国都做到这一点比较困难,我国这么大,有一些地方在某些方面可能做得比较快,比如说北京市很多郊区县在低保、医保甚至基本养老等方面的城乡水平已经基本一样了,而别的很多省区就不容易做到。

如果大家关心全国能不能做到,我就用几句话扼要地谈谈这个问题。第一句话是必须做到。第二句话是可以做到。我认为有可能,具体办法《决定》里没有明确讲,就是要实行积极的城市化政策,以积极的城市化政策来引导农村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城镇要大量吸纳农民,国家要大量减少农民。可能有的同志会说,到底能不能减少呢?北京市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但不等于全国容纳不了。

责任编辑:平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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