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食品安全的执法效果,必须多管齐下:首先,监管部门必须要敢于揭丑,而不是以“这只是个案”来自慰。其次,对违法者决不能姑息,不能只惩处个别违法者,要避免选择性执法。再次,要给予媒体更大自由度,对造假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最后,对执法者的失职或与不法企业勾结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确保执法者不沦为“分利者”。
执法不力,也反映了地方政府GDP至上的发展哲学。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把精力放在执法和完善制度环境等公共产品的提供上面。但现阶段,地方政府却热衷于经济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房地产热潮,再到招商引资,搞项目俨然成了政府的主业,却忘记了原本的使命:维护公平竞争、严惩造假和污染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食品造假的追究屡屡让位于GDP目标是不难想象的。
能够威慑人作恶的,除了法治还有信仰。在佛教等很多宗教中,都有善恶之报的教导,使得人们心存畏惧之心,去恶扬善。
道德来自信仰。但在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噩梦使得人们彻底地实现了“唯物主义”,只注重追求财富的积累。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人们对物质顶礼膜拜,而信仰日益淡薄,结果,越来越多的人没有了信仰,这在食品安全危机、贪官包养情妇等现象中都有充分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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