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超九成人期待行政问责全程公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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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佩娟还认为,当前问责制缺乏可操作性的客观原因,是问责制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设计和实施之初难免有漏洞,需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从主观原因上看,在我国立法传统中,效力等级越高的制度,其内容就越不具体。

 

  “这可能是制度设计者有意为之,目的是为下位制度预留补充、诠释、量化的空间,同时也为制度的执行预留自由裁量空间。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制度执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随意性,影响制度本身的效力。”郎佩娟表示。

 

  91.9%的人期待将问责常态化

 

  问责制自2003年非典期间启动以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渐趋完善的发展过程。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的许多问责制度相继出台,并形成多次问责风暴。

 

  公众对问责制有什么期待?调查显示,91.9%的人认为问责不应该只在出现重大事故时进行,更应该在平时进行,将其常态化。

 

  “摆脱运动式问责,使问责常态化,关键在于提高问责的法治化程度,使问责有法可依。”杨小军认为,党政干部问责不只是处理干部那么简单,它还涉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给公众一个交代甚至产生国际影响等问题。所以,国家应该有专门针对行政问责的立法。但是目前,我们现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只是中央政府的一个文件。

 

  调查还发现,93.9%的人期待,问责应该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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