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一把手罕见集体调整(6)

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一把手罕见集体调整(6)

 

但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却一直没有推进迹象。在创业板推出前夕,也有过是实施注册还是审批制之争,最后仍走上了审批制的老路。

能否正确看待股指涨跌,也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不是问题,是指监管不和指数挂钩是个常识,但在现实中,证监会常常把指数维稳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股指一再低迷之时,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单边做多市场上,只有指数上涨才能维持所有人的利益诉求。证监会能否在其中独善其身,真正定位于市场监管职能,而不是价格维护者的角色,需要整体思路调整。

证券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领域中最为复杂、也最为诱人的场所,各方利益交织混杂,无论监管还是改革发展都需要极大的智慧与勇气,稍有不慎即会引致巨大的历史性失误。保护投资者利益绝对不是简单的保护其投资正收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充分的透明度,才能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年保监路

走出利差损阴影

十年前,56岁的吴定富从中央纪委赴任筹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担任主席。在2003年元月举行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提出:“在五到十年的时间内把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

某种程度上说,他做到了。2010年,中国保费收入达到1.45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达到5.05万亿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保险公司的利润总额从2005年底的不到1亿元增长到2010年底的576.7亿元。

不过,简单的数据简化了中国保险行业近十年来发展的曲折。从突破资本金的瓶颈,再到化解公司治理风险,中国保险行业不断在发展中遭遇问题。新《保险法》出台,力行偿付能力监管,而今车险行业二度市场化的推开,以及寿险行业目前遭遇的困局,是保险行业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挑战。

监管机构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根本,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多要为行业发展开路护航。

2003年,整个中国保险行业都笼罩在巨大的利差损阴影之下。利差损,是中国寿险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末疯狂扩张的产物。1995年以前,保险行业的费率监管制度尚未建立,产品由保险公司自由定价。在投资渠道仅限于少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情况下,很多保险公司将当时高达10%的存款年息视为常态,对客户许以远超出投资收益率的回报水平,投资收益与承诺回报之间的巨大差距,便是利差损。

2008年,吴定富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监管始终是保监会的工作重心,只是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切入点。在以往由于存在着全行业性的利差损,如果一开始就严格按照偿付能力的规则来监管,这些公司就要关门。”

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几家大公司的资本金问题。2003年年底,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先后上市,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紧随其后,补充了资本金,进入了新的业务扩张通道。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颁布,这被吴定富评价为“这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借助“国十条”,保险行业得以扩大资产配置到股票等资产类别。2007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超过前五年总和,达2791.7亿元,已实现投资收益率在10%左右,为历史最好水平。

“一年赚了五年的钱,非常具有偶然性,一定要看到其中蕴含的风险。”吴定富当时针对超常的投资收益率这样说。但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相信投资高回报可以持续,彼时产险价格战正酣,寿险公司投资类产品盛行。回头看来,当时的保险行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一样,都沉浸在牛市的泡沫当中。

2008年中,次贷危机自华尔街爆发进而波及全球。在经营和投资的双重压力下,保险业风险在2008年前后集中爆发,违规资金运作、经营不善、股东不睦等众多原因不一而足。吴定富决定扭转思路,从做大做强转为防范风险。当年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号令,便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逐步变成刚性的、有约束力的监管指标。

 

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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