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凌晨2点,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警察悄悄潜进了距离县城50公里的仓房镇沿江村,一举抓获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的何家六兄弟。公安机关缴获文物23件,其中包括春秋时期的鼎、觥、钱币和兵器等,这些文物大都属于国家二、三级文物。本报《方圆》杂志记者邰筐对此案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这一古老行当的神秘面纱的一角……本刊就这个话题与邰筐对话,借此对盗墓的一些问题加以梳理。
盗墓的历史有多长
《绿海周刊》:盗墓作为一个古老的行当,又被称为“挖坑”、“倒斗”和“摸金”等。在民间,盗墓贼又有“土夫子”、“地仙”、“地拨鼠”、“穿山甲”或“土鱼”等别号。盗墓的起因比较复杂,早期盗墓多以报复、羞辱为目的,后来才以图财致富为主。这一行当可谓历史久远,它起源于何时,有着怎样的沿革?
邰筐:在中国,从有墓葬的那一天起,也就有了盗墓者。历史上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距今约3600年的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这座古墓在距今约2700年的西周时期就被盗了。《庄子》、《吕氏春秋》等古籍中已经有关于盗墓技术的详尽记录。
到了近代中国,盗墓行为蔚然成风,在全国形成了洛阳、长沙、东阳、淅川四大盗墓基地。洛阳和长沙以盗墓行为最疯狂、盗墓技术革新最快而著称;而东阳和淅川,一个位于皖苏交界线,一个位于豫、鄂、陕三省交界处,地形复杂,古墓群聚集,形成两支盗墓大军。这些盗墓贼就像搬家的蝼蚁一样,一点点地把深藏地下的奇珍异宝掏空了。
《绿海周刊》: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9个省区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你对中国进入新世纪[17.28 2.55% 股吧 研报]以来的盗窃古墓和文物案件数量作过调查吗?
邰筐: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县、长沙县、浏阳市等地连续发生11起盗掘古墓葬恶性案件,包括西汉长沙王陵及贵族墓在内的20余座古墓葬被破坏,损失巨大,影响恶劣,震惊全国。经公安、文物部门近7个月的奋战,该案成功告破,捕获犯罪分子53人,彻底摧毁一个横跨8省20余市县的特大犯罪团伙,追缴被盗文物304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48件、三级文物89件。案件主犯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2009年初,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曲阜市姜村古墓被盗,山东、河南等地犯罪分子30余人交叉结伙,组成多个犯罪集团,使用钢钎、洛阳铲、炸药等工具,通过掘洞爆破等危险方式,对姜村古墓大肆盗掘,盗得玉器、金器、银器、铜器、漆器、水晶制品等大量珍贵文物,倒卖后获赃款近千万元。多件珍贵文物尚未追回,损失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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