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问题解决不了怎么办?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与以前相比有重大的改变,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转变。原来我们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现在这个提法变成了指导思想。但什么是公平分配?大家知道道格拉斯.诺夫讲过,一种制度变为主要着眼于再分配收入往往不会提高社会产出,所以我们讲的公平分配并不单纯以缩小收入差距为目的,收入差距缩小只是一个结果。印度学者阿玛帝亚森讲贫穷不仅是收入的剥夺,更重要的是能力的剥夺,就是穷人没办法行使某种剥夺,这是绝对的剥夺。所以我们说的分配是改变分配体制,保护弱势群体的能力,使他们可以得到机会。现在很多即使给他这个机会他用不了,因为他没有这个素质和能力,所以我们应该给农民兄弟一个平等的起点,把起点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结合,从这个思路出发才能解决我们的乡镇问题。在再分配问题上还是要解决层次问题,提高劳动者素质,使他们和社会其他人一样得到机会、利用机会。铁军老师讲要建立两套制度,但是在再分配制度方面,要用一套制度,我指基础教育、公路、卫生等等,使他有一个条件,培养他的素质得到提高。所以我们有关领导讲,要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要使公共财政的雨露滋润到农民,首先要有一个根本的框架,使这个原则可以得以执行。
第二就是怎样注重初次分配和效率,我个人认为应该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种种要素。政府要放松管制,赋予制度创新以合法性,为制度创新提供体制和政策的保障。任何一种制度创新和组织发明刚开始都是不合法的,所以政府要放松管制,赋予制度创新的合法性。另外金融如何发展一个多元化的金融形式,因为商业银行撤点并网已成为事实。而且从根本来讲商业银行要有经济理性,要有贷款的风险,要考虑交易成本。不可能撤点并网后再回来。而农村信用社的改造、改革是步履维艰,而且不可能改造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社组织。而且原来的合作基金会之所以溃败不是因为合作的,而是因为不合作的。第四我们的民间金融本身没有生存的空间,高利贷猖獗。第五8000多亿的邮政储蓄有6000多亿来自农村,等于把农村的钱抽走,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育?应该给各种金融形式一个发展的空间,包括农村的农民的内部融资,都应该给政策上的合法性。制度创新不给这样的合法性这个制度怎么创新?因为我们改革开放到现在二十多年的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我们的政策可以消除对生产力的束缚这个政策就是最好的,反之则是不好的。
另外涉及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无论转移到什么地方,我们应该给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条件。我们讲发展观,这里不仅是发展观的问题,我们的思路、政策已相应配套的。国家统计局发布一个要求,明年计算GDP的时候不再以户籍的人数为分母。上海很牛说人均GDP5000美元,而事实上还有很多外籍的人在创造GDP。所以GDP应该以常驻人口来计算。既然你承认他对你GDP的贡献,就应该享受城市的公共福利,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只有这种情况下才能把劳动力转移出去,在这种情况下把劳动力转移出去靠企业坦率地讲是不可能的。因为各种企业首先要利润最大化,在现有的条件下怎么尽可能压榨劳动使其成本越低越好。我们很多地方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所以很多农民的打工史就是血泪史,农民又没有工会,你说要走人,旁边有很多人干。而且现在农民工只要求不拖欠工资,带着钱回家和老婆孩子过年已是谢天谢地了。我们的现实情况是很清楚的。另外政府不要和企业结盟,政府应该有自己的职能,为进城打工的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化。
第三政府要提供政策保障为农民的社会资本和组织资本的发育创造条件,要建立妥善的监督机制、参与机制,农民的非政府组织、社区、农民的合作社及协会等都应该发展起来,提升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和组织资本,实践证明这方面的投资往往可以得到最高的回报。为农村组织多元化提供政策依托和发展平台,可以促进农村的稳定、形成各种组织共存共荣的发展平台,相应地分担政府的职责。
第四土地的问题,再分配必然要钱,什么样的改革可以支付成本?这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改革到现在苏南模式、浙江模式等等,该卖的卖、该分的分,国有资产这一块分得差不多了,但是现在还有一块就是土地。经济发展到现在除了党的政策,除了劳动群众的创造性有两条,通过廉价的劳动力和廉价的土地吸引国际投资,在国际市场竞争。廉价的土地政府拿过来卖出去获得大量的收益,所以经营土地都是靠这儿来的。现在感受到几万亿从农村手里拿过来的土地的收益,这个收益明明很大一部分是应该给农民的。因为按宪法农村土地是农民自己所有,但国家收归国有后这个钱就成自己的了,有没有不合理性?所以在这里如何回馈农民,怎样保证农民的发展,包括农村的繁荣有很多的探索,但是到现在土地问题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未来的几万亿资产的归属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我们现在讲中国还没有到世界工厂的阶段,靠廉价的劳动力和廉价的土地吸引FDI,很多地方打出的口号零距离接触外商,零价格转让土地,这样的情况下把利益还给农民很难。所以现在国家已提出把国家征用土地的利润给农民,这是理想的提法,有些省市同志也讲这个提法是理想主义的,要落实起来很困难。
另外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换政府的职能。因为所有的问题都涉及到政府问题,这里一方面是传统的发展观,我们讲GDP崇拜,招商引资,考核也是这几个指标。二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干部考核机制,三是政府部门的职权、责任和财政支持不配套,形成他们自身的利益需求。很多地方给你政策、给你事但不给你钱。另外很多地方的工资、奖金都要靠自己部门创造,这样从管理费提。尽管收支两条线,其实收完之后还是把这块东西支配给你,还是要靠创收来获得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这种体制不改变,刚才讲的很多问题都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前段时间听说有关省市改革干部考核机制,2004年取消GDP指标的考核,通过其他指标考核,而且考核的结果要向大众公开。随着我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等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地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种种瓶颈,这样我们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发展,农业的发展都会有很好的前景。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