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越来越多地向“三农”领域倾斜,但支农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一直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支农资金管理碎片化
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14401.67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在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财政收入也由两位数的增速降到一位数。而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则强调,“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无论财政多困难,惠农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支农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在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情况下,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安排16952.54亿元,增加1739.32亿元,增长11.4%。以2013年为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63亿元。其中:对农民的四项补贴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701亿元;支持农业生产支出5402亿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灌溉条件的改善等;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6040亿元,这是补城乡二元结构的欠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此外是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支出620亿元。显然,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三农”的支出涉及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的多个领域和许多方面。
2005年,发改委一份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报告指出,“目前中央政府部门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有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防汛抗旱办等10个部门,如加上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安排涉农专项投资的部门,则有十六七个部门之多。 ‘条条’管理、部门各自为战,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十一五”时期,虽然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试点,但主要针对农业资金进行整合,具体措施是以县为平台整合支农资金,各地的做法大体相似,如:“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各敬各的神”;“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记其功”。但在县级层面的整合受到上边垂直部门的制约。专款专用,上面各个垂直部门按自己的指标分头来考核,这使实践中的整合很难操作。即使整合,哪个部门都愿意以我为主去整合别人,而不愿意被别人整合。不少地方提出,省里整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不改变各类资金使用性质、不改变资金的下达渠道、不改变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这“三个不变”给实际操作带来许多不便。
国家审计署在2014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以“农林水事务”类专项为例,其中66个专项在中央本级由9个主管部门的50个司局、114个处室参与分配管理;下达到地方后仅省一级就涉及近20个主管部门,省以下也需层层审批。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2015年初指出,“在预算分配管理上表现为财政资金管理碎片化、多头管理。这种状况,既不利于部门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更不利于从国家整体利益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合力规模效益”。要“研究改进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方式,解决多头安排资金、分散交叉重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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