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要把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放在整个教育的优先位置,紧紧抓住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这个核心,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下大力气改善 办学条件,扩大免费师范生计划,尽快培养一大批教学水平高、有志于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让农村孩子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充实农村医生队伍,推动优质卫生资源向农村覆盖。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文化活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 化需求。
三是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我们已经按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搭建起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要看到, 农村社会保障在执行中还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地方,保障水平与城镇也有很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总的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水平、逐步并轨。完善 制度,就是要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对现行政策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水平,就是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使保障水平能够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高。逐 步并轨,就是要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上协调一致,逐步缩小保障水平上的差距,最终迈向城乡一体化。
(三)关于城镇化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30多年来,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5亿人,其中有相当数量是进城的农民工。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史 无前例,世所罕见,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需要注意的是,推进城镇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对今 后可能遇到的矛盾、困难甚至风险要有充分估计。这里,我强调三点:
第一,把促进人口城镇化作为重要任务。近些年来,城镇建设日新月 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明显增加。但进入城镇的农民工,绝大多数还只是有就业而难以安家。这显然不符合大多数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愿望,但要使进城 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如何促进人口城镇化,至少有这样两个关系长远的重大问题必须考虑:一要合理引导人口的流向。大量农 民工向少数大城市、特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集中,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地方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提高了这些地方人口城镇化的成本,甚至超越了这些地方资源环境 的承载能力。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不可能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来完成规模巨大的人口城镇化。因此,必须一方面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 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另一方面,加快调整地区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这既是促进人 口城镇化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任务。二要充分考虑农村转移人口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土地承包经 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 权剥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和保护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利,应当让他们带着这些权利进城,也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他们自主流转或处置这些 权利。对暂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注重从制度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努力解决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 的实际问题。
第二,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现行征地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矛盾,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不够和建设用地粗放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以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为名,不与农民沟通、协商就强占和乱占农户的承包地,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此,农民很有意见,社会反响强烈。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这是一件大事,一头连着农民利益,一头连着工业和城镇建设。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 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体现的立法理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也适用于征地制度改革。当然,后者 更加复杂。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本届政府要出台这项改革的相应法规。
第三,妥善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是很 多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都出现过的普遍现象,但在我国显得更为突出。由于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城镇生活成本高以及户籍制度等多种原因,很多农民短期内难以举家 进城。近年来,涉及“三留守”的伤亡事故、权益侵害等时有发生,令人痛心疾首。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留守儿童,要切实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使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对留守妇女,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让她们生活安定、心情舒畅。对留守老人,要在提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老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让他们能够安 度晚年。彻底解决“三留守”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妇女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在城镇化中逐步解决进城农民户籍问题。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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