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改“居住证”背后的挑战

“暂住证”改“居住证”背后的挑战

“暂改居”背后的挑战

学者认为,居住证应该是从外地人变成本地人、从非市民变成市民的法定制度阶梯,这不应该是一种准入制,而是政府应该为流动人口提供的一项权益保障

从今年3月1日开始,“暂住证”将在河北省成为历史,使河北成为继广东、海南、江苏和浙江之后,又一个在全省范围取消暂住证的省份。

近年来,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暂住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开始步入“居住证时代”。深圳市从2008年8月1日起实行“暂改居”,此后,大连、太原、沈阳、武汉、上海、成都先后宣布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除了明确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不同的落户政策之外,还表示要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等制度。

“居住证制度改革,关键要看是否能在流动人口享受福利待遇的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户籍改革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当前需要避免的最大问题是此前出现的“口惠而实不至”倾向。

理念变革

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21亿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6.5%。未来30年,还将有3亿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不可忽视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和长期居留趋势明显,人口流动逐步由个体钟摆式流动向核心家庭整体迁移转变。这些家庭十分期待融入城市生活,改善教育、居住、社保、医疗等待遇。

作为另一个微观样本,河北省公安厅在2011年在石家庄市随机抽取了500名暂住人口,进行了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需求的调查。

河北省公安厅人口管理所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付江勇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有153人,没有参加当地任何社会保险的有370人。对于居住在城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有307人选择了工资不被拖欠,275人选择了不被歧视、能够获得尊重和公平对待。

河北省公安厅治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吕树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行的《河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是在1995年颁布的,至今已经十余年了,在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已经与新形势不相适应了。“过去的管理办法主要是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出发,多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为公安机关严格管理暂住人口提供法律依据。”吕树林表示。

2011年年初,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将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纳入2011年度立法计划。此后一年的时间里,由河北省公安厅牵头的法规制定小组在大量调研、考察和论证后,于2011年12月28日的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法规。

“如果只是在名称上把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但还继续沿用过去对流动人口进行属地化管理的旧理念,那是很落后的。暂改居,尽管一字之差,但需要在深层次上转变为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理念,对流动人口首先是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吕树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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