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管理混乱,易造成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冲突
硬币都有两面。事实上,从各国发展的状况来看,实施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所折射出来的弊端同样显而易见。
此前有民主党派提交党派提案,建议“实行双重国籍以吸引海外人才”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陶正华明确投了“反对票”。
他认为,有关国籍政策的问题,不能仅从部分人群的方便和利益出发,而是要综合政治、经济和外交等国家宏观因素来考虑。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也有类似观点。他认为,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拥有多重的国家忠诚,当这两个国家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国家。因此,他的这一行为可能被视作是对另一个国家的利益损害。
而作为具有某国国籍的公民,享有该国的特定权利和义务,而其中某些的政治权利外国人不能享有,某些特定的义务外国人不承担。若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容易造成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冲突。
“从法律角度来说,双重国籍可能引发管辖冲突、双重起诉、承认和执行判决以及裁定的问题。同时,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可能为不法分子创造有机可乘的空间。”韩方明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讲师田方萌担心的是,放开双重国籍将进一步拉大国人的不平等感,少数精英的双重国籍身份可能会使普通民众觉得他们离心离德,从而减少社会凝聚力。
部分反对放开双重国籍的专家还认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承认双重国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个人的国籍是他同一个国家永久的法律联系,基于这个联系,他享有这个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常纳也认为,不论是根据血统还是出生地作为国籍的依据,国籍都是作为一个公民需要对国家忠诚的责任,国家的责任首先也是保护本国国民和为国民服务,在这一点上,国籍法应该站在国家层面来考量才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承认双重国籍,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世界范围内华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但同时也会造成很多问题。”常纳表示,一旦遇到战争或者违法事件,势必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如果中国又承认双重国籍,容易引起东南亚等国的猜疑,不利于当地华人的长远生存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在《双重国籍再思考》一文中分析道。
葛剑雄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
“中国应堂堂正正地承认双重国籍。”葛剑雄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中国有不少政策,比如,安家费,给予了外籍人才部分“国民待遇”,但这些做法并不规范。如果能够通过双重国籍的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化暗为明,那么,双方都将更加方便。
而规范的操作,意味着一整套严格的标准,换言之,中国目前需要引进怎样的人才,对应地,他们才能够享受双重国籍的权利。“有关这一点,相关部门应该进行仔细的制度研究、设计,确保公平、公正。”
常纳认为,反对双重国籍并不能阻止人才流失,因为如果一个人具备移民的条件和主观意愿,即使剥夺其本国国籍还是会选择移民,同时,反而因为失去了祖籍国的国籍,往往还把本可能想部分保留在祖籍国的产业干脆全部转移到海外。
多位受访学者告诉记者,我国严厉的单一国籍政策,实际上已不能满足全球化时代人才流动的需求。
改变,或许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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