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网络谣言,要“自律”,还要“他律”

根治网络谣言,要“自律”,还要“他律”

每个硬币都有两面,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谣言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荒诞程度也愈加令人咋舌。有的人为了出名,便借助谣言的“影响”大肆炒作,不惜搔首弄姿、卖弄缺点;有的企业为了牟利,便利用谣言的“优势”鼓吹谎言,宁可欺骗消费者上当受骗,也要囤积敛财;有的人报复他人,通过谣言的“威力”,暗地里放箭往他人身上“泼脏水”。不治理已不足立正气,不治理已不足平民愤,国家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用“重典”、下“猛药”,出“组合拳”,值得肯定。

谣言,妖言也,自古有妖言惑众之说。网络谣言由于其自身的传播便利往往危害力更甚,传播速度快,破击范围广;传播非定点,查实难度大,小则伤人,大则危及社会。有的人迎合个别网民低俗兴趣,大量炮制香艳的花边新闻,给个人带来精神损害;有些别有用心之徒,打着关心民众的幌子,编造和传播一些让人恐惧和不安的消息,让社会恐慌,民心不稳。

如何治理,笔者认为还需要“自律”和“他律”共发力。

“他律”是保障。一要严打击,让造谣者不敢犯。治理网络谣言,澄清网络谣言,还得从根上下功夫,严惩元凶,揪出“始作俑者”,揭穿造谣者的真实面目,揭露其险恶用心,让他付出应有的责任。作为监管部门,要继续严肃法律,完善和强化制度管理,尤其是要建立起问责追责制度,对责任人坚决进行严厉处罚。还要打击传谣行为,切断谣言扩散的链条。

二要建制度,让造谣者不容易犯。完善公民网络行为法律制度,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的规范;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管理创新建立网络谣言监测形成机制、筛选确认制度、破坏评估制度、整合相关职能机构调查处理制度、处理后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谣言、及时处置谣言、及时辟谣。

三要多沟通协调,形成围堵合力。揭露网络谣言,删除网络谣言,必须是全网络系统的统一行动。建立全网络系统的协调机制,网络管理部门和各网络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行动,以形成反对网络谣言的统一战线,构筑网络谣言的防堵体系。

“自律”是基础。作为网民个人来讲,要“清者自清”,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要独立思考,不要瞎起哄,不要见风就是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谣言止于智者,谣言也止于责任,对于网络谣言,更要合法举报,人人喊打。作为网站来讲,要“慎之又慎”。作为网站来讲,要认真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谣言等有害信息的管理。要勇担社会责任,要重视社会效益,依法办网,文明办网,从严自律,不做打法律“擦边球”赚眼球,不靠传播谣言及情色信息等“搏出位”,严格按法律规定经营。

让网络谣言不在飞,需要的是媒体的责任,社会公德的自省,也需要“痛下杀手”的勇气,揪出造谣者,痛打“落水狗”,让谣言“见光死”,让造谣者不敢越“雷池半步”。(秋风落)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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