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中日之间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美国因素。这个岛屿肯定不是美国的,但美国凭着战后单独占领日本,通过所谓的托管把钓鱼岛纳入冲绳部分。我要说明一下,中国政府什么态度?中国政府在1950年12月4日,时任中国外长周恩来便发表声明表示反对没有中国参加的所谓的《旧金山合约》。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以没有让中国政府参加。而当时苏联不承认台湾所谓的中华民国政府,所以没有让台湾参加。而苏联也没有去参加这个会议。二战期间两个重要的参与国都没有参与,中国海峡两岸没有任何中国人参与,这样一个所谓的《旧金山合约》涉及到中国的台湾问题、南沙问题。所以中国政府表示,无论《旧金山合约》谈判结果如何,没有中国的参与,中国政府认为这是非法的、是无效的,中国绝不接受。在1950年到1951年《旧金山合约》出炉的前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发表了三次声明表明这个立场。对于美国的托管,也是在1950年12月,周恩来作为外长发表的声明中也讲到,没有任何国际协定中规定冲绳由国际来托管,更谈不上美国一个国家来托管。反对《旧金山合约》,也反对美国单独托管,中国政府这个立场是一贯的。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只好做一个表示。美国说,美国交给日本的只是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至于钓鱼岛的主权,已经认识到中国和日本是有不同立场的,美国没有特定的立场,美国把这些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并不会影响中国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主张,希望有关的各方今后通过对话协商来和平解决有关钓鱼岛的主权问题。美国当时使用的名词不是钓鱼岛,因为当时它跟日本进行谈判,而跟中国没有外交关系,所以跟日本谈的时候都用尖阁列岛,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立场站在日本那边。
美国的因素一直到现在都是持续的。它虽然没有在主权问题上选边站,但它把中国的领土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本身,就激起了大陆和台湾强烈反对。到了21世纪,又出现了新的状况。美国在《日美安全条约》是不是适用于钓鱼岛的问题上,是很暧昧的。1996年,当时美国驻日本大使、民主党前副总统蒙代尔,曾经明确表示过,日美安全条约不适用于钓鱼岛。但蒙代尔的表态遭到了当时美国一部分鹰派和日本国内的反对,后来蒙代尔不久就回国了,这个事情就压下去了。可是,新世纪开始以后,美国日本战略专家阿米蒂奇在2000年的时候,专门以美国国防大学国际战略研究所的名义出了一本《阿米蒂奇报告》。这个报告中讲到,如果美国要让日本出兵配合反恐战争或向海外派兵,一定要给日本做出承诺,使日本成为了像英国那样可以和美国在海外联合作战的国家。这样的话,应该向日本做出承诺,一旦钓鱼岛发生事端,应该适用于《日美安全条约》。由于小布什政府成立,阿米蒂奇任主管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所以就成为了美国小布什政府的政策。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日本当时的小泉纯一郎内阁由于有美国的撑腰,就在钓鱼岛问题上向前走了半步。日本政府当时想购岛,但因为靖国神社问题,中日政治关系已经很僵硬了,他们担心购岛的做法会使中国会进一步对日本采取措施。所以当时就压下来了。日本迈出的这半步是,从2002年起,每年支付2000多万日元的经费给所谓的岛主,实行了所谓的国家管理。这种状况持续了10年,每年支付一笔钱,我们也可以称作分期付款的所谓的国有化。中国政府对此也表示强烈的谴责,向日方进行严正交涉。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的解释是,由他们管理,比右翼势力登岛好,他们的管理就是要平稳管理,规定除了公务人员之外,其他的日本人不得登岛。所以请中国不要介意。其实,我认为它是耍了一个花招。“日本的公务人员之外的日本人不得登岛”,这句话包含有两个陷阱,一个是日本的公务员登岛难道就可以吗?二是随便闯入他国领海就可以吗?实际上,日本是埋了钉子在这里。对此,中国政府也是不接受的。
到了2009年9月,日本民主党开始取代自民党执政,这个问题他们基本上继承了日本自民党的立场。2010年9月发生了撞船事件。撞船事件实际上跟美国也有关系。美国在2010年的8月份,通过新闻发言人的发言表示,《日美安全条约》适用于钓鱼岛。这样日本有恃无恐。日本的船只一开始跟中国船只是并行的,突然横过来挡在中国船只前面停住,造成中国的渔船追尾。这个情况是训练出来的恶果。在逻辑上讲,一个渔船要想追上,并且撞到一个专业船只是不可想象的,就像一台拖拉机想追上一辆跑车是不可能的,只有跑车跑到拖拉机前面拦一下,造成追尾。最后这个事件日本按照国内法来处理,显示它对这个地区的法律控制。在此之前,2008年的8月他们曾经和台湾的船只发生了冲撞,结果把台湾的船撞沉了,把船长撞到水里去了。当时马英九刚刚上台,一定要让日本人赔礼道歉,因为你把人撞到水里去了,弄得日本很狼狈。当时中国大陆政府的新闻发言人秦刚也表态,谴责日本的粗暴做法。日本最怕海峡两岸联手,要赶紧息事宁人,到台湾船长家里去道歉,并送上补偿金。最近又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两岸都去了保钓船只,所以日本赶紧给台湾抛出了橄榄枝,说要跟台湾谈渔权问题。对大陆和台湾分而治之,现在也采取这种缓兵之计。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第一,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
中国从明朝初年明太祖时曾经向当时独立的国家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第一次是1372年,派遣了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当时琉球并没有统一,琉球分为中山、南山和北山。正是由于中国的册封,中山王察度有了正统的国王地位,最后统一了琉球。在当时察度派了他的弟弟随船到访中国,建立了和中国的朝贡关系。那个时候,中国和琉球之间作为国与国的关系,在海上边界是很清楚的,而且中国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官方册封使的船只就经过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并且有明确的记载,也就是说钓鱼岛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利用、管理和列入海防的岛屿。
中国最早但不是官方文献的记载,在中国的《随书》中记载过,当时钓鱼岛的名字叫高华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些岛屿实际上并不一定是一个岛屿,后来也查不到高华屿的所在。但我们后来知道钓鱼岛的一个山峰叫高华峰,所以也不排除隋朝的时候中国就已经发现这个岛屿了,并且给它命名高华屿。
现在查到现存最早的记载有钓鱼屿、赤坎屿这个名称的书是明朝1403年《顺风相送》一书。我认为《顺风相送》是一本官书,是政府出的书。为什么这样认定呢?这部书主要记载的是中国向海外,通过海路出行所要经过的主要航线以及经过的岛屿,记载非常准确。这本书没有署名,不像古代人写东西的习惯。此外,明朝建立之后曾经实行了一段的海禁政策,主要是抵御倭寇来袭。1403年的时候,正好是明朝第一次解禁。郑和下西洋是1405年,可以说是明朝政府为了开放走向海外做的一个海图的编纂工作,它搜集了1403年之前历代相关书籍在此基础上编纂而成的,非常准确。这里面就有钓鱼屿(钓鱼岛)。
在中国的古代官方文献中最早记载钓鱼岛现存的史料是1534年5月,明朝第11次册封使陈侃写的《使琉球录》。经过实地的考察和调研,陈侃在书中做了非常详细的记载。书当中写到,“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古米山,也叫姑米山,就是现在冲绳的久米岛。这个地方是琉球最西南的一个边界。“夷人鼓舞渔舟,喜达于家”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达古米岛(久米岛)后才算回到自己的国家。过了赤尾屿要走一个深深的海沟(黑水沟),之后就到了琉球的外岛——久米岛。中国和琉球两国,这个海上边界是在黑水沟这个地方。
我们说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什么时候变成台湾的了?原来在1372年明朝刚刚建立的时候,钓鱼岛是纳入了闽海,就是福建的海上防区。我们在《二十四史·明史》的《明书》当中可以查到两个人物:张赫和吴祯,这两个人是在1373年和1374年分别作为朱元璋的手下镇守海防,曾在闽海驱赶倭寇,一直把倭寇赶至“琉球大洋”(黑水沟)。钓鱼岛、包括台湾作为中国海上防区要进行管理和防御的。
钓鱼岛与台湾的关系最早有记载的,1556年,郑舜功出访日本考察半年后撰写了《日本一鉴》一书。在书中明确写到“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小东”就是当时台湾的别称。这里面讲了钓鱼岛是台湾的小岛,这是一种地理上的界定。
当时明朝已经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入了中国的海防图。在1561年当时的浙江提督胡宗宪和军事地理学家郑若曾一起绘制编纂了《筹海图编》。其中“沿海山沙图”是一幅军事地图,其中涉及到福建和台湾部分沿海的防区,明确的写到“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到了1621年,军事地理学家茅元仪在《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中画的图与郑若曾、胡宗宪画的图基本上是吻合的,都有钓鱼岛存在。
陈侃之后,明清两代还不断有册封使到琉球去。最有影响的是1719年清朝册封使徐葆光所著的《中山传信录》。该书明确记载了,从福州到琉球要经过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古米山,并在古米山后加了一个注,注明古米山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而当时琉球大学者程顺则在1708年《指南广义》一书中有同样的描述。也就是说,当时琉球和中国共同认定的琉球边界就是古米山(久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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