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炫富事件(12)

郭美美炫富事件(12)

最后,力度方面,缺乏主动性。从始至终,红十字会的声明都停留在“出来一个传言、否认一个传言”的层面,从未主动解释。毋庸置疑的是,网民们之所以关注郭美美事件,其根源无非在于认为红十字会不够公开透明。进一步公开慈善内容和财务信息,取信网民方是根本途径。

(参见)

武汉大学舆情分析专家沈阳教授:

(红十字会)应对还不够充分和及时,红十字会至少应该对网友提及的各项证据作出充分回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成立调查委员会(如果事态扩大,需要外部调查介入)。在舆情应对中比较忌讳隔空喊话,鸡同鸭讲,应该就事论事,有一说一,比如郭美美的钱到底哪里来的,网友出示的商业红十会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能回避问题。在网络时代,一般情况下,删帖有效,但是一旦信息充分扩散,删帖会导致事态的急剧扩大。网友问的问题,也是我们感到困惑的,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细致回应。为什么不应对除了利益因素,我想还有一点就是传统的公权调查的速度远落后于网络掘密的运作速度,这一实际因素也不可忽视,但无论如何相关部门都应该公开快速透明的积极应对。

天涯在此次事件中充当了人肉搜索大本营,信息公开的发源地,网友娱乐的公开舞台。而微博则提供了一个信息快速扩散,形成事件引力的急速传播平台。微博在汇聚意见领袖的观点的同时,也给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发声的话筒。因此微博起到了挖掘机和放大器的作用。

这次传播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本次事件基本没有上各大门户网站,依靠社交网络互动进行信息的交流和演进,充分发挥了微博的轻快和天涯的围观特点。初步形成了碎片化传递和深度挖掘的微博和天涯的媒体紧密合作模式。

从未来看,有可能微博和天涯的功能特点会实现某种程度的整合。微博应该已经是网络舆论的主力平台,最近新浪微博的日搜索次数已经超过QQ就是明证。照此趋势下去,微博应该是整个互联网的信息黑洞,具有高度的信息引力,可能会形成一种新的信息鸿沟,就是上微博和不上微博的人群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异。

(参见人民网2011年6月27日)

《新京报》社论:

在舆论漩涡之中,红十字总会及时召开通报会,是正确的做法。会议披露了一些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运作内情,如红十字总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关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自2000年底成立至2005年,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均由北京“王鼎”公司承担,所有人均未在红十字会领取工资和报酬等。这样的解释和说明,相比原来的一纸严正声明,效果要好得多,也会让网民心中的不少疑问释然。

不过,相对于公众的期待来说,这次通报的内容和信息仍有不足。

比如,他们是如何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等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天略控股集团的合作,二者搞的“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附捐拍卖会,还有“夭折”的劝募活动等,红十字总会是否知情?此外,如果说一个并无紧密联系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似乎“株连”了红十字总会,那红十字总会该如何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品牌?既然已经报了案,案件进展情况有没有可以通报的内容?……这都需要给公众以说明。

网上的指责仍未平息,这个时候,如果红十字总会能够根据媒体报道以及网络上的疑问,围绕公众最想知道的核心问题,做有针对性的解释说明,就能让公众感受到红十字总会的诚意,也才能获得信任。

让民众感受到诚意,也与信息发布和公开的方式有关。如果红十字总会珍视民众的知情权,而且自己又真是清白的,那么这个通报会还可以更坦荡一些。其或许应该提前公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而不是让许多媒体靠“小道消息”前往,同时也应该对媒体记者来者不拒,而不是有选择地通知极少数媒体参加。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参与的媒体越多,准确信息的发布范围会更广,也才会让更多的公众知道。言论渠道通畅而宽广,谣言才会退场,公信才能树立。遗憾的是,红十字总会选择了另一个方式,让他们的诚意打了折扣。

因为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善款运作不透明,很多慈善机构近年来丑闻屡出,公信力在下降。而从事慈善事业,就必然要承受格外挑剔的目光。不管有没有丑闻,公众“恶猜”、“监督”慈善机构,也很正常。

或许可以这样理解———与红十字总会并无紧密关联(至少目前是这样)的郭美美事件的发生,对红十字总会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并非任何时候,都能引来民众关注的眼光。所以,这也是充分展示红十字总会业务职能、贡献、管理、慈善精神和危机处理技能的良机。作为一个相当成熟的慈善组织,应该有胸怀超越郭美美事件,从根本上反思问题,挽救公信力。

(《新京报》2011年06月29日)

《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  何 龙

无论中国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有没有实质性的瓜葛,但在知情缺失、信任危机、传言流布、慈善机构操作不透明、面对传言应对不及时的背景下,郭美美自称与这个机构“有染”的信息起到了点燃引信的作用,它引爆了公众积压经年的沉重疑团。

郭美美事件的传播发酵过程,基本上是循着从网络媒体到传统媒体,又从传统媒体回到网络媒体的轨迹传播的共生过程。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人为干预只能在传统媒体的后端生效,却无法遏制网络传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现代传播媒介强化了“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一古老俗语的适用性。在无处不在、无远弗届的互联网面前,任何人为的传播干预都不可能使信息完全“沉没”。因此,当你仍然沿用传统方式阻遏正当信息传播时,你往往就是在演绎“掩耳盗铃”的笑话。既然盖不住信息,又留下掩盖的把柄,真是何苦来哉!

郭美美事件的发酵聚焦过程警示人们:对应当透明的信息,除了公开与正视,你别无选择!

(参见《羊城晚报》2011年06月30日  )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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