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倡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三个倡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价值及价值关系的一般看法和观点,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全体人民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主导价值追求。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拥有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明确提出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既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时代的总体需要,又极大满足了广大人民对崇高价值的美好期盼。展现了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新认识,为当代中国凝聚思想共识指明了正确方向。

一、“三个倡导”内涵解析

1.从国家层面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必将创造出比以往社会形态条件下更为发达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为迈向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的基本主张,符合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寻求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美好前景,是一个鼓舞人心、振奋精神的价值理想,是一个能够凝聚起亿万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的宏伟目标,同时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所必经的历史阶段。

2.从社会层面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将其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为之做出不懈奋斗,在实践上大力发展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大力发展社会的公正和法治。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多次强调这一价值目标。可以说,我们党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治国,其最高宗旨都是服务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从公民层面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2001年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中央在多次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中论及公民道德规范方面的内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集成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新时期道德的精华,具有很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4.“三个层面”内涵之间的逻辑关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价值导向上的规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要求。“三个层次”的理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实现了政治理想、社会导向、行为准则的统一,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三个倡导”的凝练表述,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规定,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的一贯主张;既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又汲取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指导性,又涵盖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性;既坚守国家社会的目标,又张扬了人的主体性;既有深厚的传统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符合历史、合乎实践,又贴近民情、顺乎民意,具有广泛的感召力、强大的凝聚力和持久的引导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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