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惠及农村
姜德春指出,人的城市化,归根结底是社会福利和基础设施的平均化,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和地区差别。
日本自1961年开始实行全民健康保险和全民年金(养老金)计划,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健康保险和年金的覆盖;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在公立学校、公立医院、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做到资源平等分配,最大限度地消除城乡和地区差别。所以,自上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开始起飞以来,大量进城就职的农村学生及日本式的农民工,实际上已不存在没有医疗保险或受教育水平不如城市人的问题。
在就业保障方面,日中创职机构久永事务所代表泽田笃志指出,除了石油危机这一例外,在泡沫经济崩溃前,由于日本一直维持经济增长,特别是在上世纪60年代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大量公共工程的兴建需要大批劳动力,所以没有出现大的失业问题。
他介绍说,为了让劳动者安心工作,日本1947年就制定了《失业保险法》,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该法后来经过多次修改,名称也多次改变。失业时国库支付50%,从劳动者和雇主征收的保险费支付50%的生活费用,这可以有效避免失业带来的社会问题。例如夏普,去年在国内裁员2000人,但并非强制裁员,而是公开征集,结果有3000多人主动报名。提前退休者可以获得更优厚的退休金,公司还会帮助实现再就业,并非一脚踢开。
其次是“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是根据《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和遗属支付保险金的制度。该法1947年实施,旨在对劳动者的负伤、疾病、残疾、死亡等进行迅速和公正的保护,支付必要的保险,促进患病的劳动者早日回归社会,援助该劳动者和遗属,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卫生,增进劳动者的福利。这可以有效避免劳动者出现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后无人照顾或者因死亡而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等。(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www.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