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何时能跳出“以罚代管”的“怪圈”?

政府何时能跳出“以罚代管”的“怪圈”?

深圳市人大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因拟将公共场合抽烟的罚金提高25倍,而引发坊间较大争议,深圳为此于昨日专门就“处罚金额”为核心举行立法听证会。(《南方日报》 5月15日)

行人闯红灯最高罚款100元,个人公共场合吸烟罚款500元,深圳相关部门最近频频祭出“违法高消费”的“杀手锏”,不断提高罚款档次,妄图利用“价格杠杆”原理,在行政执法中,使民众望而却步。“以罚代管”简单易行,效果立竿见影,通常被相关部门视为行政执法的“锦囊妙计”、“上上之策”,然而,对问题的根治来说,难以触及到本因,治标不治本,终将被打回原形。

“中国式过马路”、“公共场所吸烟”都是关乎公民素养的问题,将其转化为简单的“罚”与“放”,无异于把“钱”置于关键性的位置,淡化了最根源的教育。教育触及人的内心和灵魂,指导人进行社会活动,缺乏教育,公众在内心难以形成规则意识和约束心理,道德水平“原地踏步”,在社会行为上也不会有太大改变。短期内,“高昂”的违法成本会使公众有所收敛,一旦执法缺乏持续性,公众便会“原形毕露”。

当“处罚”成为最终目的,“以罚代管”的逻辑就变成了“有钱就能违法”,对于“荷包丰满”的人来说,罚款“无关痛痒”,约束的只是一部分人,这无疑偏离了管理的初衷,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再者,相关部门缺乏公开透明,罚款数量极可能与执法人员的利益挂钩,容易招致公众质疑其借用罚款的方式来“创收”,如此一来,“以罚代管”实在难以让公众服气,滋生的抵触心理更有碍于问题的解决。

“以罚代管”是一种“懒政”,更容易滋生“腐政”,将其作为常态管理,不得不对政府的诚意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社会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是艰难的“持久仗”,“中国式过马路”、“吸烟管理”,哪一项不是中国社会长期的顽疾,政府管理要找准病因,对症下药,耐心疏导,简单的“以罚代管”流于表面,实非“良方”,及时跳出这个“怪圈”,问题的解决才有前景。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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