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措施清污染
1970年,受痛痛病事件的影响,日本在《公害对策基本法》(现《环境基本法》)中增加了有关土壤污染的内容,并且在当年12月25日公布了《农用地污染防止法》,1971年6月5日开始实施。
该法要求,为了预防、清除和合理利用遭受特定有害物质污染的农用地,要采取必要措施。该法针对以下三种特定的有害物质,即镉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都道府县知事在确认农用地遭受了这些特定有害物质污染后,要将农用地指定为“土壤污染对策地区”,制定治理计划。都道府县知事和市町村长要根据计划,采取清除污染土、添加客土、改变水源、转作他用等措施。消除污染之后才能解除其对策地区的身份。
环境省和农林水产省主管清除污染,给农田添加客土的工作。农林水产省还推广植物净化技术,种植能够高效吸收镉的植物,吸收土壤中的镉,此外还推广实施“灌水管理”,即在水稻抽穗时期前后,在水田灌满水,遏制水稻吸收镉。
对于大米之外的农作物,包括大豆、小麦、蔬菜等,也通过植物净化,减少镉的浓度,改种不易吸收镉的品种,使用改良土壤的器材遏制镉浓度,开发新的不易吸收镉的品种等措施。
设定镉浓度标准
1970年7月,厚生省微量重金属调查研究会指出,镉浓度不到1.0ppm(每公斤糙米含有的镉的量为1.0mg)的糙米(精米为0.9ppm)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当年10月,厚生省根据《食品卫生法》,将镉的标准定为“糙米1.0ppm以下”,此后,禁止镉浓度在1.0ppm以上的糙米流通和销售。日本人吸收的镉40%来自大米,所以设定了大米的标准值之后,取得了很好效果。
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从2008年7月开始重新评估了镉对健康的影响,2010年4月,将该标准改为“糙米和精米0.4ppm以下”,2011年2月开始实施新标准。
根据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食品健康影响评估,近年来,日本人的饮食生活发生变化。人均大米消费量与1962年顶峰时相比,已经减少一半,因此日本人的镉摄取量随之不断减少,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也降低了。
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定的每周镉摄取量每公斤体重7μg,这是基于十分安全的标准。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出,目前,日本几乎没有人摄取的镉超过暂定允许每周摄取量,即使神通川地区也没有超标现象。
防镉技术不断突破
目前,人体内积蓄的镉无法安全有效地进行排除,因此消除环境中的镉污染、防止“镉从口入”显得尤其重要。作为大米消费大国,日本政府和相关研究机构都非常重视防镉的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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