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要“民调”为主“官调”为辅

干部考核要“民调”为主“官调”为辅

干部考核历来都是走“官方”路线的多,走“民间”路线的少,唱“官调”的多,听“民调”的少,要么是“大圈子”考“小圈子”,要么是“自己人”考“自己人”,或即便有“圈外人”或“民间人”参与,最终也还是由“官方”说了算。由此,干部考核逐渐“淡”出民意,偏离真相。

要有效防止干部考核失真,最主要的还在于要让“民调”唱主角。如何实现“民调”为主“官调”为辅,关键要让群众充分拥有“四权”。

一要让群众拥有知情权。干部考核不是盲人摸象,也不是雾里看花。倘若把干部选拔视为“机密”事件,或秘而不宣,或遮遮掩掩,让群众对干部的情况知之甚少,群众的意愿就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民调”就无从唱起。因而,就要不断疏通干部信息渠道,不捉迷藏,不绕弯子,让群众真正知晓干部、了解干部,方能让群众在参与考核评价的时候心理有谱,有据可依。

二是要让群众拥有参与权。干部考核不煮“大锅饭”,不搞“一言堂”,也不可能让百分之百的群众都参与。如何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就需要科学确定参与群众的范围和比例,要合理考虑参与群体的认知度、关联度、责任度,既不能让“数量”蒙蔽了“质量”,兼顾数量的同时注重质量,也不能让“半径”限制了“圈子”,要兼顾有“管他的”、“他管的”和他“服务的”多种对象。

三是要让群众拥有表达权。干部考核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单听“讲课”不“发言”。在干部考核中,难免会有某些条件、环境影响制约了民意的表达,导致群众或存在模糊意识,被左右情感,或不便、不敢表达真正意愿,导致考核判断出现“失误”或“变异”,这就要求开展干部考核要积极营造宽松的环境,建立有效的表达保障制度,让群众勇于分析干部、敢于评价干部。

四是要让群众拥有监督权。干部考核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自我臆断”。倘若把“民调”束之高阁或置之不理,甚至在考核运用与公示中设置“闲人免入”的障碍,基层民主就会像“皇帝的新衣”名存实无,民意就会像“空中楼阁”无处着地。只有将群众的监督延伸至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把结果运用的过程暴晒在阳光下,不留监督“真空”,才会“考”出实绩,“测”出真情。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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