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通过承认并赋予政党合法的政治地位,将其纳入政治治理体系,有助于巩固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在给予政党合法地位的同时,通过政党立法,各国确认了政党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
政党及其活动依法受保护原则。实际上,国外政党立法活动本身,就已经承认了政党具有合法的政治地位和身份。如厄瓜多尔宪法规定,各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受国家的保护。
政治稳定原则。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政党应致力于维护国家和平与稳定,维护现行体制和国家的统一;禁止政党以危害和颠覆现行体制或分裂国家为目的,禁止政党使用暴力改变宪法制度和开展活动,禁止政党宣传鼓动战争以及种族、民族、社会和宗教仇视情绪。如安哥拉宪法规定,政党的目标、计划和活动应致力于巩固国家独立、加强国家统一,保卫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和民主,维护共和政体、国家的统一性和世俗性等。
合法性原则。这类原则旨在确认政党的合法身份,规范政党活动,使国家社会免于政治动荡,包括政党必须依法组建、公平竞争、平等协商、依法参政等。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制定了合法政党的具体标准,从纲领到组织、从成员数量到选举得票,对控制政党数量和规模以降低竞争风险有一定作用。同时,为确保政党间的竞争有序、公平,多数国家法律规定,政党必须通过参加竞选来组织和表达民意、参与政治生活,并以民主、和平的方式行使普选权。为防止党争,许多国家还在立法时倡导政党平等合作与协商。如斐济宪法规定,在组建政府及该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推行政策来治国理政时,应充分考虑各个政党的利益;利益互相冲突的不同政党,应竭诚协调臻于一致。此外,许多国家还立法资助有较高代表性的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整合小党,使政党政治更有利于稳定。如厄瓜多尔宪法规定,没有取得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选票的党,便自动解散。①
另一方面,对政党进行立法,实际上肯定了政党促进政治民主的功能,有助于扩大民众政治参与。多数国家都通过宪法、法律肯定政党具有表达和塑造人民政治意愿的功能,承认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对于扩大民众参政权利作出的贡献。一是承认政党是民众意愿的代言人。东帝汶宪法指出,国家应对政党对于组织公众意愿的表达……所作的贡献予以肯定。秘鲁宪法规定,政党是民主多元化制度的表现形式。政党有助于人民意志的形成和表达。几内亚等一些非洲国家都在宪法中指出,政党向公民进行政治教育,参加选举投票。二是肯定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角地位。莫桑比克宪法规定,政党是政治多元化的表现,通过竞争以形成和表达民意,是公民民主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三是承认政党有助于促进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墨西哥宪法指出,政党的目的是促进人民参与民主生活,有助于国家代议制的形成,以及作为公民的组织,根据其提出的纲领、原则和主张并通过普遍、自由、不记名和直接的选举,使公民能够参与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波兰宪法指出,公民在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下加入政党,其目的是以民主的方式对国家政策的形成施加影响。
(二)特殊的背景和原因促成了各国政党立法
从表面看,国外政党立法活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各国对政党进行立法往往都具有特殊的背景和原因。影响政党立法的特殊因素要远远大于一般性或共性因素。也就是说,国外政党立法更多的是从本国社会政治发展诉求出发,立法的动机和目的是解决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现实问题。
一是基于历史教训,通过政党立法防止政党独裁和权力垄断。这一特点在较早对政党进行立法的西方国家中比较突出。这些国家多经历过民主制度的崩溃,政党立法旨在确保政党行为不危及国家现代民主制度。德国《基本法》规定:“凡由于政党的宗旨或党员的行为,企图损害或废除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或企图危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存在的政党,都是违反宪法的。联邦宪法法院对是否违宪的问题作出裁决。”西班牙《政党法》规定,严重威胁民主制度的政党将被依法取缔。意大利宪法则禁止以任何形式重建已被解散的法西斯党。奥地利1945年通过、1947年修订《取缔纳粹政党法》,不但明令取缔纳粹政党及其附属组织、禁止在奥地利成立纳粹性质的政党或组织,而且规定加入纳粹组织或宣扬纳粹思想将受到法律制裁。葡萄牙《政党法》规定,政党的目标是促进国内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使民主机构得到发展;政党必须遵循自由、民主、透明和公民性的原则;不允许武装或军事性质、军事化或半军事化以及具有种族歧视倾向或法西斯思想的政党存在。
二是有强化国家制度认同的特殊需要,即通过政党立法防止党争对制度产生颠覆性破坏,维护现行制度和体制。一般情况下,强调政党活动不得危及现行政治制度,是各国政党立法的通常做法。但是,一些国家在立法时,会有所侧重、各取所需地对这一原则进行强调。有的强调政党活动不得损害王权。泰国宪法规定,每个人享有遵循本宪法规定在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制度下,组建政党以从事民主政治活动的自由;1981年颁布的泰国第四部政党条例规定,凡对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体有敌对行为和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的政党,法院将责令其解散。一些宗教势力强大的国家还通过宪法阻止宗教背景的政党危害世俗政体。土耳其宪法规定,土为民族、民主、政教分离和实行法制的国家,政党不得违反宪法这一规定的限制,违反者将永久取缔。有的现行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政党立法,确认执政党地位和社会制度。越南宪法规定,越南共产党作为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诚代表,坚持马克思主义和胡志明思想,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古巴宪法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古巴共产党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领导力量。古巴共产党组织和引导国家和社会朝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向共产主义社会前进的崇高目标共同努力。
三是出于意识形态原因进行政党立法。在承认政党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同时,部分国家颁布了针对性极强的政党禁令,以阻止某些意识形态的政党活动。一些国家宪法严格禁止极端主义政党的建立。如欧美一些国家宪法禁止组建纳粹、法西斯模式的政党。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国家通过宪法抑制某种意识形态。美国1954年制定了《共产党管制法》。印尼国会1975年通过政党法,严禁政党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与建国五项原则相违背的任何思想,从而使1966年被取缔而转入地下活动的印尼共产党继续处于非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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