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腐败的核心制度设计

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腐败的核心制度设计

核心提示:廉政风险防控可以被视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契机,从筛查公共管理流程入手,有效控制腐败,为从源头上根治腐败赢得时间。

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事先预防重于事后惩处”是国际社会在反对腐败方面的一个普遍共识。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三个“更加注重”,正式明确“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部署。此后,各地方各部门更加重视腐败预防,一些地方开始结合公共管理实际情况探索腐败预防的新举措。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广义上的风险是指一些特定事件的发生概率,此类事件的发生将会导致人们不希望出现的灾难性后果。社会中的风险可以区分为内生性系统风险与外生性管理风险,前者是系统或组织运行必然伴随的风险,无法彻底根除;而后者则是管理漏洞、制度缺陷造成的风险,通过改进管理加以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是指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处置公共资源、增进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导致腐败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廉政风险意味着腐败发生或蔓延的机会和条件。显然,廉政风险源于管理过程,是可以防控的风险类型。

公共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的核心是应用风险管理理论内容,对权力配置结构与运行过程进行系统性分析,围绕公共资源管理流程查找腐败发生或蔓延的可能性,识别、诊断和消除公共管理过程中潜在的廉政风险。所以,廉政风险防控是公共部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行为的关键举措。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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