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积金管理亟待完善(3)

【案例】公积金管理亟待完善(3)

需要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番推出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曾经在常州、宿迁及浙江的桐庐、淳安等公积金规模小、易受资金压力影响的地区尝试执行过,而对于楼市过热、公积金体量较大的一、二线城市而言,尚属首次推出。

就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有不少楼市繁荣的地区同样面临着住房公积金存量压力,极大影响到普通购房者的购房需要。部分城市通过提高职工存缴额度、降低贷款额度来缓解公积金资金紧张。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杭州的此次新政,虽然属于“非常时期”的过渡性举措,但也体现了政府应对公积金压力的一次积极探索。这将会为破解全国范围内较为普遍的住房公积金“吃紧”难题提供一种思路。

快房网首席评论员程伟明认为,如果公积金缴存始终跟不上公积金贷款的需要,那么这一“缓兵之计”很难对公积金难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用于补贴利差的资金即使来源于公积金账户增值部分,但也增加了公积金支出的压力。

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公积金制度实行时间较短,尚未建立存贷比率、稳定有效的公积金保值增值投资渠道等机制,公积金超量发放、难以正常增值,以及存在“多数人缴纳、少数人享受”的“负福利”效应突出等问题,亟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启示与思考】

公积金贷款猛增说明缴存公积金职工住房需求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与银行信贷资金是一样的,如果储户提取存款和银行贷款同时猛增,必然造成银行头寸资金不足。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住房公积金同样面临一个“经营管理”问题。这次所谓的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准确的表述应该是:用于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资金不足。主要原因是,在楼市火热,房价节节攀升预期下,各种需求包括自住型需求、改善型需求等恐慌性入市、实施购买行为,对公积金贷款形成了较大需求压力。与此同时,公积金管理者没有把握住公积金贷款运用的“度”,出现了盲目发放公积金贷款,盲目扩大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情况,从而导致用于放贷的公积金资金出现严重不足。

导致公积金放贷资金不足还不是最为严重的情况,如果导致公积金资金正常提取难,那就成为了大问题。正像银行一样,信贷资金第一要务是率先保证存款人提取存款,再有长期滞留和富余资金才能用于发放贷款,否则,将发生支付危机,何谈放贷谋利?公积金作为一种互助性资金如果因为放贷原因导致正常提取难,不但危及住房保障的资金性质,影响职工正常购房资金需求,而且将使得这项制度的公信力大大下降。

公积金资金超负荷发放贷款固然有购房需求旺盛的外部原因,但是,也不排除公积金管理者力图扩大公积金贷款规模,谋取更大利益的内部情况。目前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7%,而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仅为0.4%,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2.85%(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利差分别为4.3个和1.85个百分点。前者远远高于商业贷款利差,后者与商业贷款利差差不多。而公积金贷款收益本应该分配给公积金所有者,但当前如何分配不得而知。这么大的利差收入和绝对收益分配权,必将诱使管理者超负荷发放公积金贷款。

多地公积金贷款资金严重不足,其实是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反映,正在威胁到正常职工公积金的提取。一些地方通过公积金贷款转为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是化解出路之一,也是有效途径之一。关键在于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公积金资金存量情况来放贷,当务之急是立即控制贷款盲目扩张和发放。目前,应该以收回公积金贷款为主,使得公积金有足够的存量规模,确保职工的正常支取。

公积金是职工缴纳的住房保障资金,是具有住房互助性的资金,只能仅仅在缴纳公积金者的范围之内使用,而不能挪作任何其他用途,比如:建立保障性住房、投入到资本市场以及使用到其他与缴纳职工不相干的项目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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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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