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神木集资案,令人深思(3)

【案例】神木集资案,令人深思(3)

监管无序

易致使资金掉链子

民间借贷监管无序,闲散资金暗流涌动,会干扰正常的金融和经济发展秩序。同时危害社会风气,导致暴富浮躁之风盛行,消弭艰苦创业的实干精神。更严重的是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会激化社会矛盾,威胁社会稳定。

“黄金帝国”崩塌事件警示,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刻不容缓。首先,要制定对民间借贷监管的法律制度。通过立法明确民间借贷的一般程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第二,建立民间借贷的监管体制,掌握民间借贷的规模、用途和利率等情况,把借贷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此外,健全民间借贷服务机制,通过借贷咨询、借贷调查以及借贷公证等手段,提高民间借贷的安全指数。

以神木集资案为鉴,解民间金融困局  

以银器、黄金、珠宝首饰起家的张孝昌,于2008-2012年间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分两次从工商银行共贷到8亿元,并获得了五位煤炭等行业老板(五大户)的巨额借款。此后,张孝昌用银行和五大户的钱来炒黄金和白银期货,通过散户的钱支付银行与五大户的钱,又不断借新散户的钱来支付老散户的利息,维持着资金充裕、信誉良好的表象。直至2012年,煤炭市场低迷有大户要求撤资,而黄金价格亦走低,资金链断裂导致无力还款而引爆危机。

此案规模之大、牵涉面之广为国内民间集资案所罕见,但在崩盘后各方的表现却与同类案件极其一致。贷款者张孝昌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名被批捕,有12亿元不明流出资金至今成疑。借款方则各显神通,工商银行急急抛售张质押的3.3吨黄金,五大户将与张共同控制的白银账户下120多吨白银抛售一空,两项抛售共套现19亿元;而被套牢的散户们,只好通过发起群体性事件来表达不满,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从近年来引起轰动的民间借贷案件可知,在目前缺乏规制的状态下,一旦崩盘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利益均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只能凭借自身力量抽身。无论是空手套白狼的张孝昌,投资房地产的吴英,还是投资实业的曾成杰,借款者都无从判断风险,只能凭其诚信。在资金充裕时,民企吸储,民众高息借款,官员帮忙揽储,即使存在晦暗不明的政商关系或是权力寻租,表面上看仍是皆大欢喜。而资金链一出现问题,卷入其中的政府官员率先运用权力取回本息,崩盘加速后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后,地方政府为求免责通常会迅速以专案组做出干预,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罪名将借款者批捕并立即处置其财产。吴英与曾成杰的资产都被认为完全可偿还债务,但二人资产均在公安机关移交法院前已被地方政府处置,张孝昌名下账户亦有12亿元“消失的资产”。地方政府的举动实质上导致危机扩大,简单粗暴的处理不仅令散户失去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亦引来社会质疑。在这一灰色地带中,借贷的企业家、卷入的官员、地方政府以及被套的散户,无一方可以有所保障、安全地全身而退。

长期的金融垄断导致贷款供不应求,全国的民营企业只有20%可从银行获得正规贷款,而2011年的一项中国企业家调查报告显示,有62.3%的民营企业在此前3年曾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而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令民间金融困局难以缓解。建立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后由债权人达成和解并盘活沉淀资产按比例清偿,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政府担任崩盘后的干预角色。而放开金融管制,正视民间金融的地位,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系统,则是将大量游资吸收到规范的金融秩序中、让民间金融有所保障的最终途径。最近的“金十条”透露出“有限牌照”的可能以及贷款利率放开下限等一系列动作,均有利于推动金融改革的进程。

在灰色地带的民间金融无法给予任何人有效保护,一旦崩盘各凭力量抽身往往会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扩散。近日多项金融改革措施颁布,望民间金融地位得到正视,建立企业破产制度及推动金融改革放开金融管制,以解民间金融困局。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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