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如何认识和概括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
从苏联开始,一直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概括为三条: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据认为,这种概括来自“老祖宗”的论述。理论家们从来不想一想是否准确和科学。既然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那么,这种概括不仅在理论上是不严谨、不确切的,而且在落后国家付诸实践时必然走样。从党的十三大开始,我们不再提“计划经济”;于是,社会主义的三个经济特征变成了社会主义的两个原则。这里实际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是什么;二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是什么?
先说“公有制”。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只能是公有制,但公有制有不同的历史形式,不是任何公有制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把公有制形式本身等同于社会主义是不正确的。只有建立在资本主义成就基础上的公有制,只有建立在高度发达、高度社会化、高度科学化生产力基础上的公有制,才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从实践上讲,所有经验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不外两种:一种是采取了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全民所有制;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在苏联,这种所有制形式仅仅存在于农村,即集体农庄)。其中,国家所有制处于统治地位。公有制仅仅和私有制相对立,如果把公有制形式本身视为社会主义的特征,那就意味着:只要不存在或者消灭了私有制,就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国家形式相联系,如果认为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里就是社会主义,那么,一切国有化的措施就都是社会主义的措施。这样一来,就为“国家社会主义”和“民粹派社会主义”(农民共产主义)大开方便之门了。
再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列宁的提法,可以认为是对恩格斯所说的“社会的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的简单概括。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从消除商品生产的角度来看也是“产品经济”;而资本主义经济则是“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列宁这种认识基本上是正确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计划经济必须建立在社会所有制和联合劳动的基础上;在国家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前提下,计划经济就会变成国家垄断和行政控制。这种所谓的计划经济虽然和市场经济相对立,但并不体现社会主义性质;非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这样做。更重要的是,由于不具备计划经济的条件,名义上的计划经济必然变成实际上的“统制经济”、“命令经济”、“官治经济”。
最后是“按劳分配”。概念本身是马克思提出的,但关键是内涵。这种内涵不取决于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经济条件,包括生产力条件和所有制(生产方式)条件。如果不具备条件,虽然可以消灭各种形式的剥削,但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实践证明,在贫穷落后、国家垄断的条件下,名义上的按劳分配必然变成行政性的供给制,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
按照上述三个特征,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曾经消灭了私有制和资本,但劳动者却未能成为生产条件的主人,他们仍然是“国家的雇员”(列宁语);虽然实行了计划经济,但既不能消灭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商品交换,也不能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虽然消灭了按资本所有权分配,消灭了剥削和两极分化,但却不能实现按劳分配,也不能消灭共同贫穷。可见,过去对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特征的概括,在理论上是不确切的,在实践上是扭曲的,并没有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上述这些经济特征实际上是同“穷社会主义”相适应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社会主义制度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直接对立物出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主要是:社会直接占有(社会所有制);生产的直接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社会生产进行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实行共同生产和联合劳动;劳动普遍化,并以共同体成员和劳动者的身份参与产品的分配。这些经济特征都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里应当指出,无论是市场经济(普遍化的商品生产),还是计划经济,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的;任何经济形式都是一定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的表现。
从中国的实践来看,在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和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等等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的和复合的。其经济特征主要是:在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方面是公私并存,社资兼有;在分配方式方面是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在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方面是市场经济。
(七)从苏联和东欧的制度巨变引出来的理论思考
20世纪90年代初在苏联和东欧各国发生的制度巨变,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民族独立国家发生的西化的政治变革(上述变革的进一步发展表现为“颜色革命”),究竟说明了什么?美国的著名政治家布热津斯基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大失败”,证明了西方国家价值观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正确性。中国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则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问题不在社会主义制度,而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其中,没有处理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陷入困境的经济根源;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科学社会主义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苏东剧变不过是社会主义运动难以避免的曲折,而其根源则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背叛。显然,上述种种观点并没有真正说清楚问题的本质和缘由,包含了不少的偏见、误解和辩解的成分。其实,苏东剧变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失败,而是没有遵循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理论;不是仅仅因为没有处理好计划和市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而是因为原有的经济制度具有超阶段的性质,同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形式不相适应;主要不是因为个别领导人的错误所致,而主要是因为发展道路出现了偏差,社会形态已经扭曲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理论(即俞著所说的列宁和斯大林的“东方社会理论”),的确为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理论支持;但苏东剧变的实践证明,这一理论并不完全科学和成熟,包含着不少偏离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非科学的成分,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前面所作的理论分析是正确的。苏东剧变证明了:第一,共产主义革命具有世界性质,一个国家有可能单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但不可能单独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更不用说在资本主义不发展的落后国家;第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从人的依赖关系转向物的依赖关系的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有转折点意义的革命,其任务是不能在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中“顺便解决”的;第三,在特殊条件下,落后国家有可能走上一条非常规的、非资本主义的特殊发展道路,但不可能简单“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第四,在显著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生产力基础上,不可能建立起“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超阶段的努力只可能形成一种变异的、扭曲的社会制度;第五,以苏联为代表的超越发展阶段的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充其量可以同恢复战争创伤和建立工业化基础的要求相适应),以不同方式改变这种发展道路是不可避免的;第六,在贫穷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是更容易,而是更艰难、更复杂、更具有不确定性,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仍然有可能回归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