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紧日子 只能“紧政府”不能“紧民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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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文章:该给地方多大财权?

“中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近20年,有效缓解了中央财政困境。但随着时间推移,对地方财政运转的不良影响也日益明显。”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马晓方说,“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实际工作中政府间事权划分并不明确。目前,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教育、卫生、支农等多个事项的支出责任多数未明确,而少数明确支出责任的事项,上下级政府又交叉安排支出。事权划分不清,导致有些事没人管,有些事多头管,行政效率低下。

最近,有关财政体制改革的消息密集放出。7月11日,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时表示,正在酝酿财政改革以支持经济和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其中方向之一是“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保障市场更加统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国均等化”。

刘尚希表示,这意味着下一步的财政体制改革涉及事权调整,政府间的事权未来可能上移,实现事权合理划分。相关数据显示,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相当,但地方财政支出远大于中央财政支出。有学者统计数据显示,地方政府用45%的预算财力承担75%的事务,这是当前最严重的问题——财力事权不匹配。

在分税财政体制中,事权划分的最大问题,是财力相对集中在中央、省级,而事权分散在基层。大量的具体支出责任主要落在市县基层政府身上,而基层政府可支配财力又较少,形成责任在基层、财权在上级的不合理局面。

由于分税制实施至今仍未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本应通过财政体制解决的问题,却大量以转移支付来解决。而转移支付这种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必然带来诸多问题。审计署审计发现,有42%的资金被结存在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到项目单位的资金又有近2%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而抽查的项目中23%实施进度缓慢或建成后未实现目标。

审计报告明确提出: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按税种的经济属性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充实地方税体系,保障其履行事权所需的财权;切实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撤销不属于中央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

有关决策进程已经启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今年要在财税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楼继伟近日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认真研究地方税体系建设,以及如何大力压缩合并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针对上述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调整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分配。”刘尚希说,如果大幅度降低国税比重,由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压力较大,同时可能面临赤字风险,因此操作起来难度较大。现阶段可以考虑增加中央支出,明确公共服务归中央、民生保障归地方、投资归市场,降低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以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在上收部分事权的同时,中央应适度下放部分财权,以稳定地方财源。”刘尚希说,据测算,在“十二五”期间“营改增”全面完成后,地方掌握的唯一主体税种营业税就进入共享税序列。如其他税种不做相应调整,增值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比会跃升至55%以上。如继续按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75∶25分配,地方税收会大幅减少。因此,可考虑提高地方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中的分成比例。(记者 杨 亮)

近年财税改革足迹

2001年,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开始试点。2011年,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所有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都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9年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

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2011年9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杨亮整理)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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