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近代中国联邦制的失败(3)

马勇:近代中国联邦制的失败(3)

联邦制,是否是中国人对时局失望后的一个选择?

清政府错过的机遇,本可在民国初年弥补。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此后不到两个月,全国14省相继宣布独立。1911年底南北和谈,14省督抚派代表参加。按理说,中国此时可仿照美国开国之初13州重谈宪法那样,重谈统一,构建联邦制。更何况,清政府最后几年的宪政改革虽没真正解决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地方主义,各省士绅参政议政的谘议局如约开议后,民主宪政渐渐被人们所知。然而辛亥先驱就在这个时候错过了机会,匆忙中要重回大一统,创建中华民国。

这种不明所以的行为,其实也可解释。民国建立后,外部危机不断袭来,蒙古成为那时中国最头痛的问题。如何处理边疆危机,是民国初年的政治难题。而重构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便成了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选项。同时,要获得列强对民国政府的承认,并顺应当时中国人厌乱求治的心理,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看来也是更实际的选择。

然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并没有很好地化解边疆危机,反而使袁世凯渐渐走上大权独揽的道路。1914年5月,袁世凯公布省官制,改各省民政长为巡按使,使先前由选举产生省长的可能,变成了绝对不可能。而这些将军、巡按又往往出身北洋,这不能不引起许多人不太乐观的联想。

很多时候,思想家的预感往往走在实际政治发生前。政治现实迫使先前反对联邦制的人忽然想到扩大各省自治权,分权思想、联邦制构想,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

最先重提分权政治的是进步党人李其荃,他在1914年7月发表的《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治》一文中,认同中国应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谋统一而摄内乱”,但谋统一可,谋集权则不可。因此,未来中国最合理的政治架构,就是中央与地方分权。思想家张东荪、丁佛言等也发表了联邦制言论。

平心而论,袁世凯或许不是理想的现代领袖,但如果当时举国一致,共同努力,致力于实业发展、制度建设,并照此长期发展,那么中国即使不建立成联邦制的国家,也势必能造就成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式的国家。从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可能后者更是中国迫切所需。然而,先因国民党宋教仁被刺而引发内乱,继则有护国战争、护法战争,短短几年,数度战争。强大的中央政府可以带来的诸多好处,比如消弭内乱,稳固边疆,建设发展,民族复兴,等等,统统落空。不仅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不起来,就连国家的统一也成了问题。这样一来,已有一定理论基础的联邦制,就再度被人们想起了。

当1917年护法战争进行之际,向来主张中央集权的熊希龄忽然通电主张采用联邦制,这一方面或许因为武力中心主义失去信仰,另一方面反映相当一部分中国人厌弃战争、渴望和平的心情。可以说,在对强大的中央政府幻灭后,面对国家分裂的实际状况,中国知识分子在没有办法中想到了一种办法。

南方的孙中山或许出于策略考虑,会接受熊希龄联邦制建议;但北京的中华民国肯定不会接受权力分享。能够灵活接受熊希龄这个主张的,是他的家乡湖南。

  其实近代中国地方主义的起点,就是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所主导的“湖南新政”.

湖南新政发生在甲午战败后,由于战败,中国人就去检讨过去几十年发展中的问题,朝野内外一个基本共识是,过去对社会管控太多,中国没有民间社会,没有“自组织”,没有新闻媒体,没有一切现代国家所拥有的社会管理方式。

这一特别机遇被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敏锐地抓住了,而他们之所以在湖南进行试验并能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湖南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极端激进与极端保守同时并存。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因为湖南特殊的区域位置。

就区位来看,湖南拥有一个特殊的窗口广东。湖南人至今外出打工,依然首选广东。广东是近代中国与外国人接触最早、最多的地区。湖南人通过广东这个窗口,看到了西方文明优长之处,因而有曾国藩、郭嵩焘、谭嗣同、毛泽东等一大批力主学习西方的湖南人。另一方面,由于湖南在中国的位置,当南北要冲,为西南门户,是各方势力争夺的焦点。或许由于这个原因,反倒使得湖南人排外、反抗的思想格外激烈。当1897年德国出兵占领山东的胶州湾,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时,湖南人就在两年自治的经验基础上准备独立。这当然不是分裂,而是准备像梁启超等所期待的那样,以湖南独立为中国将来重建统一积蓄力量,保留一个复兴基地。

湖南独立在1897年没有成为现实,因为清政府鉴于胶州湾事件的巨大影响,在第二年开始了政治改革,是为戊戌维新。戊戌维新为湖南地方自治增添了动力,湖南省内的南学会,就是一个提倡地方自治的政治团体。遗憾的是,湖南地方自治没有结果。戊戌变法在1898年秋天逆转,湖南地方自治试验也就随着陈宝箴、黄遵宪被解职而烟消云散。

转眼到了20世纪20年代初,过去的地方自治先锋,又担负起“联省自治”运动的领头羊。

风起云涌的省自治,会否导致深陷内忧外患的中国分裂呢?

上世纪20年代,联省自治在中国发展得如火如荼。湖南不仅在1920年11月由省长谭廷闿、师长赵恒惕发表通电,第一个宣布自治,还在1922年元旦正式公布施行湖南宪法。在湖南省宪的启示下,四川省的刘湘,贵州省的卢焘,广东省的陈炯明,江西省的陈光远,浙江省的卢永祥,陕西省的陈树藩,以及东北的张作霖,华北的吴佩孚等政治强人,都先后运用各种方式尝试自治。

这样风起云涌的省自治,会否导致深陷内忧外患的中国分裂呢?这是当时许多人的疑虑。比如孙中山就指出:“我极力主张地方自治,但也极力认为,在现在条件下的中国,联邦制将起离心力的作用,它最终只能导致我国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国家,让无原则的猜忌和敌视来决定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不过,我们看到一个表面上相当奇怪的现象,那就是20年代早期的中国,各地的自治运动风起云涌,而只经过几年的折腾,到头来却是中国获得了新的统一,各省依然处于统一中国的范围之内,并没有任何一个省真正从中国分离出去。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一个区域“忠诚分层”的问题,湖南人忠于湖南,但不会忘情中国,真正愿意一省独立永久脱离中国的毕竟是少数。中国自古以来的自治,都是相对于大中国而言,是统一条件下的治理方式调整,因而自治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是《三国演义》的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按照1920年代的政治逻辑,各省自治必然渐渐进入数省联治。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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