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干部年轻化不是低龄化

吉林:干部年轻化不是低龄化

干部年轻化是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干部“四化”方针之一,其目的是着力解决当时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此后,基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确保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党的重要文献中不断强调干部年轻化的问题,并做出新的解释。可见,干部年轻化是由特定历史时期提出、并赋予一定时代内涵的,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严格操作,让干部用当其时、用当其所。

干部年轻化不是干部低龄化。干部年轻化是干部“四化”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能割裂开来。其中,革命化是前提,是选拔干部的先决条件,决定其他“三化”的方向。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干部年轻化就失去了本来意义;知识化和专业化是才能表现,是“四化”中的关键因素,并以年轻化为载体,失去这“两化”年轻化同样没有存在的必要。干部年轻化,不仅对年龄而言,还包括干部的思想、心理、体质、精神状态、文化知识的年轻化,这些因素与年龄大小并无必然关系。另外,干部年轻化还是对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并非只对个体而言。那种一味地以年龄为限,甚至降格以求选用干部的做法,背离了干部年轻化的本意。所以,必须正确理解干部年轻化的科学内涵,走出片面追求年轻化的误区,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理性回归。

干部年轻化要以事业第一为前提。党的一切方针、政策的制定,无一例外都是从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考虑。干部年轻化的提出亦是如此。所以,必须把事业第一作为干部年轻化的基础和前提,要更侧重于长远、注重建立战略梯队,但不能只看长远,忽略了对现有事业的担当。在选用年轻干部时,一方面,要敢于打破常规,破除对年轻干部求全责备、吹毛求疵的心里,把有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另一方面,依据预期发展空间进行培养使用时,还要考虑其现有的适应能力,即使预期值再高的干部,也必须放在能够适应的岗位进行培养,在最基层进行锻炼,决不能让能力与职责错位,让事业蒙受损失。

干部年轻化要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干部选拔任用,应让所有法定年龄内干部,在德才兼备原则下,获得同等的发展空间。那种“30当官、40靠边、50赋闲”的说法,是对干部年轻化的歪解和误读,是对人才的巨大浪费,必须予以正之。中年干部年富力强、政治可靠、虑事周全、业务精湛,是能干事、干成事的最佳时期,不仅要用,还应占较大比例,让干部使用在最佳年龄。同时,要大胆选任优秀“老年”干部。“老年”干部经验足、阅历深、处事稳、负担小,退休之前,身体精力完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是干部队伍中的宝贵财富。在各级领导班子中,“老年”干部也应占一定比例,让干部使用在最佳成熟期。只有这样,才能让各年龄段干部能量都充分释放,实现人才资源效益最大化。

干部年轻化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机制。最近,出现一些火箭式提拔的干部,又火箭式跌落,经查多为以年轻化为由,借破格提拔之名,行假公济私之实。诚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还是有人投机取巧,企图钻政策空子,为其违规违法行为寻找挡箭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建立完备的初始提名制度,规范提名主体,落实署名推荐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选人用人始终处于可控可查可处之中,防止程序空转。另外,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干部破格提拔程序,对破格提拔干部的资格条件进一步从严,选用程序进一步透明,违规追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后续培养进一步增强,在保证正确选人用人育人的同时,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作者单位:前郭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