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预防是未来反腐趋势

智能化预防是未来反腐趋势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腐败行为和腐败手法也不断地演化,呈现出智能化、科技化的新特点,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和新兴经济领域的腐败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近些年来,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利用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腐败预防工作,显著地提高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技术含量。智能化将是预防腐败系统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建设智能预防腐败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必然要求。

各地技术防腐的创新实践

所谓技术预防腐败,是将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于预防腐败实践,实现权力监督以及腐败预防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电子化,从而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性。

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开展了技术预防腐败的创新实践,涵盖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土地批租、医药购销等多个领域和环节。但这些实践目前还处于不断探索发展的阶段,不同地方都有自己的建设、发展思路,技术防腐实践形式各异,没有统一的模式。总体来说,我国技术预防腐败实践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先行。深圳、广州、上海等沿海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较早开始技术预防腐败实践,处于全国的领先水平,中部地区随后跟进,而西北部地区则相对滞后。从时空上看,由东南向西北,技术防腐呈现出逐步推进的态势,而建设规模、发展水平则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

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技术预防腐败主要是通过对权力和公共资源(资金)的制约和监督来实现的,现在已经扩展到了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电子采购、住房公积金、农村“三资”等关键环节。上海市利用“制度十科技”预防腐败,建立了统一、规范、透明的土地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针对资金管理领域管理链条过长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建立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网上运作系统,实时加强对资金流量、流速、流向的动态监控等。

技术防腐仅实现初步智能化

与传统行政监察或权力监督相比,技术预防腐败的创新之处在于:

促进了权力行使的规范化。监督机关对政府部门的权力设置和权力结构进行清理和再造,清理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权力,对保留下的权力进行再造并在网络系统中予以固化和公开。一方面,不规范的权力被清理了,直接减少了腐败的机会;另一方面,将行政权力固化到电子政务系统中,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压缩了自由裁量权,促进了权力的规范化行使。

提高了信息对称的程度。技术预防腐败系统可以实时获取行政权力业务系统的数据信息,提高了信息对称的程度,监督部门能即时掌握公职人员办理行政事项的状况,使权力透明行使,减少了腐败机会,提高了监督的效力。

权力监督全过程自动实现。电子监察通过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将监督业务分解为监督环节、监督节点并制定相应的监督规则,将这些编程,嵌入监督系统中,自动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并预警纠错。这样就将个人经验和电子信息技术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技术预防腐败实现了监督手段由人力到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在某些部门和领域已经实现了实时自动监督预警。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预防腐败的领域和层次不够全面;信息共享程度还有待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低;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等。其中,智能化是关键,是未来技术预防腐败实践发展的总趋势。当前的技术预防腐败系统仅在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置了一些监督节点,通过对这些节点的动态监控实现自动预警,仅仅实现了技术预防腐败的初步智能化,而节点的设置、智能化水平等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智能预防腐败系统建设的思路

智能预防腐败系统建设就是要在现有的技术预防腐败的基础上,围绕智能化这一发展方向,进一步拓宽监督的领域和层次、扩大信息共享、提升智能预防腐败的水平。该系统建设可以从廉政信息收集、腐败行为预警和腐败行为处置三个方面的智能化上来进行。

拓宽监督范围,扩大信息共享。当前的技术预防腐败系统只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信息进行监督,监督范围较为狭窄。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多个领域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来预防和发现腐败行为。智能预防腐败系统的建设首先就要在拓宽范围、加强互联上下功夫。首先,要加强权力行使的程序化建设,在政府的各个职能、业务部门推广电子政务,加大清权、确权力度,使所有的权力事项固化到电子政务系统。其次,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系统和其他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使监察部门能够实时获取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信息,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第三,不仅在政府内部实现信息共享,还要加强与政府外部其他信息系统间的信息数据整合,例如建立网络舆情监察系统,了解关于反腐的舆情动向。

增加节点设置,智能分析预警。针对当前的技术预防腐败系统监察节点设置不完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智能预防腐败系统结合监督人员的监督经验和所监督领域外部专家知识,完善监督节点的设置,增加监督节点的数量,实现实时、全面的监督。此外,对招投标的一些重要环节也可以实现智能化管理。如在评标专家的选择上,系统根据招投标的具体领域等信息,在专家库里随机、自动地抽选符合要求的专家,减少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减少人为干预,智能执行处置。现有的技术预防腐败是利用技术手段去监督、预防腐败行为,发现腐败行为之后就交由纪检监察人员去处理。监督者也是人,就难免受到利益、人情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减少人为干预,智能执行处置”是智能预防腐败系统的突破和创新,它的目标是要实现将人排除在腐败行为处置之外,完全由智能的技术来处理,保证处置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效率。

(作者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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