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别让经适房成为民众的“闹心房”(4)

【案例】别让经适房成为民众的“闹心房”(4)

经适房上画“假窗”生出多少暴利

首先来科普一下: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

显而易见,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讲究经济性和适用性。也就是说在建筑标准上不能缩水的前提下,价格方面要更趋向于廉价。据了解,经济适用房的利润不能超过3%。因此,从利润上来说,经济适用房属于薄利产品。而开发商永远是追求最大利润的,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暴利的背景下,要让开发商把利润控制在3%以内,几乎不可能。

如何获取暴利又能让利润达标?那只有从经济适用房的成本控制来入手,偷工减料便成为一条不可不走的捷径。就如同报道中的经济适用房上那密密麻麻的“假窗”,从中偷取的成本便隐藏在远处无法辨别的假象上面。

贴满“假窗”的经济适用房从设计之初或许就没有开窗,又是如何能通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而破土开工?即或是图纸上开了窗,在建设过程中肯定没有开窗的楼房又是如何一天一天避开相关部门的法眼而逐步成形?难道是楼房建起来了,外墙油漆都涂上了,突然发现没有窗户而不得已的亡羊补牢之作?

“假窗”只不过是偷工减料而顺利逃脱监管的外在表现,更为可怕的是肉眼无法判定的工程质量问题。偷工减料下必然伴随着豆腐渣工程,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从头到尾的不合常理,都是监管失控之过!如此不到位的监管下面是否隐藏着更深的利益关系不得而知,但如此监管是对开发商获取暴利的放纵。对于民生工程,要讲良心,就如同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为了给收入偏低的群体提供安全的住房保障,在这样的民生工程上下黑手,有悖于良心。

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绝不能用工程质量来换取,相关部门还应加紧监管力度,盯紧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要让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上获取更多的暴利!

适房墙体画假窗让群众“闹心”

近些年来,围绕经适房似乎总是是非不断,原因何在?我们不妨先来捋一捋“经适房”的概念。所谓“经适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是国家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原来“经适房”是国家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看来经适房无需建得像商品房那样气派、舒适甚至高质量!

我国及时出台经适房政策,目的是为了缓解住房难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但不少地方时不时地曝出经适房这样那样的问题,让享受住经适房的群体及关注经适房的人们很是受伤。就拿青岛市的这一处经适房来讲,墙体上没有开窗,但这不打紧,会有“神笔马良”给巧夺天工地让人大开眼界。楼房在设计建造时需要考虑安排一些窗户,这不仅是为了通风透光的需要,也是为了美观的需要。从比较的角度看,前者更切合住者之所需。如果设计及建造者不考虑住者更为迫切的需求,留下设计及建造的硬伤,经适房的安居功能恐怕要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