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刘茸)十八届三中全会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并给出了具体的划分原则。全会之前舆论普遍关注的“中央和地方之间谁管钱、谁管事”一问,就此得到回应。《决定》中还明确指出,将“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这意味着目前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分配不均的现状,将以中央上收部分事权而不是下放部分支出责任的方式得到一定解决。
针对可能存在“地方财力遭削弱”的担忧,《决定》还进一步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财税专家认为,这一方面给地方政府吃了颗“定心丸”,确保其财力不会减少,同时也预示着接下来具体税种和分税比例面临改革空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指出,现在增值税的基本分税格局是“中央拿75%,地方拿25%”,但当营改增全部完成以后,这个比例有可能会改变。
正如学界所言,改革已经离开“所有人都受益”的阶段,进入深水区,每一步都会触动既有利益格局,每次改革之后,必定有些人的日子暂时会过得难。即便如此,改革的长期目标始终是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发挥经济和社会潜力,促进社会公平,使得绝大多数人,包括那些短期利益可能受到伤害的人,都能最终受益于改革和它带来的后继效应。
事权上收和税优政策改变:推动地方职能转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林双林对我国和美国的财税收支做了一个比较:2012年,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为47.9%,但财政支出比重仅为14.9%,而美国的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比略高于我国,财政支出占比则是57%,相对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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